我從2015年記日記,一直到現在,每年的日記篇數還算穩定。新冠的兩年記得多,歸功於疫情。
我覺得我會一直寫下去,因為我寫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抒發,有了情緒不寫會憋得慌, 情緒需要釋放。 二是自己記性差,文字可以把某些自己關注的生活細節記下來,老了的時候拿出來翻一翻會勾起很多回憶,是一筆財富。 還有我也喜歡寫文章的感覺,知道從哪兒而起,不知道到哪兒而終,很多念頭寫著寫著才會冒出來。很好玩兒。
我從不把自己寫博客歸為寫作範疇,不是搞創作,雖然我也計劃最終會寫一部長篇小說。所以跟你們搞創作的可能不同。 但我始終認為,不管是出於什麽目的文字,寫自己經曆過的事情或者心情,才最容易出彩。當然這不妨礙張冠李戴,用自己的經曆和虛構的故事共情。演員們演戲也是一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