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孩子在年幼無助時受到傷害,特別是被母親(拋棄),等孩子大了,自然就沒有義務尊重

來源: fpxjz 2014-03-05 06:52: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5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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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柔軟的路(小說)塵凡無憂2014-03-04 07:58:15
和孝順母親。一個人隻有義務尊重愛自己的人,不是傷害自己的人,當然誰都可以施舍些感情。
當然,你可以說那倆母親離婚不選擇要孩子是因為如此如此的原因,其實還如此如此地愛孩子。。。可事實是她們愛自己遠過於愛孩子,她們為了自己的利益,沒有選擇同孩子生活在一起。。。這對於父親也一樣,結果也一樣。
人總是忘記,生命像個輪回,你付出多少一般得到多少。

所有跟帖: 

冤冤相報嗎? -塵凡無憂- 給 塵凡無憂 發送悄悄話 塵凡無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5/2014 postreply 11:31:09

不是,隻是不相幹的人,沒啥報不報的 -fpxjz- 給 fpxjz 發送悄悄話 fpxjz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5/2014 postreply 15:35:35

可是她是她母親啊。即使拋棄過她,也養育過她六七年,並且後來也知道錯了,雖然錯已經無法彌補。 -塵凡無憂- 給 塵凡無憂 發送悄悄話 塵凡無憂 的博客首頁 (149 bytes) () 03/05/2014 postreply 15:47:48

我知道一個帥哥19歲把他離婚和男人同居的媽媽經常打得鼻青臉腫的。下狠手的。 -星星- 給 星星 發送悄悄話 星星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5/2014 postreply 18:43:36

這樣的兒子可以不要了。 -塵凡無憂- 給 塵凡無憂 發送悄悄話 塵凡無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6/2014 postreply 07:44:31

這種孽種,不要也罷。 -微軟的年齡- 給 微軟的年齡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6/2014 postreply 08: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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