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參加一下她的婚禮總是可以的吧,如果她想參加,也是說明她希望看到女兒幸福。
或許是我觀念太陳舊了。年輕時的錯誤,真的這麽不可原諒嗎?
可是她是她母親啊。即使拋棄過她,也養育過她六七年,並且後來也知道錯了,雖然錯已經無法彌補。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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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一個帥哥19歲把他離婚和男人同居的媽媽經常打得鼻青臉腫的。下狠手的。
-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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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14 postreply
18: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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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兒子可以不要了。
-塵凡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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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4 postreply
07: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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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孽種,不要也罷。
-微軟的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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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4 postreply
08: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