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分居在我眼裏,是給雙方一個再次互相追求的機會,而不是開始離婚的步驟。對我來說,兩個人在一起必須要有感情,有相互吸引,而不隻是大家一起養大孩子。當他需要距離的時候,給他空間,他如果是愛她的,還會回來。一輩子這麽長,有個走神也不是啥大事。何況花心是人的本性 - 我們是群居動物,生活在一夫一妻的時代。就像我們是遊牧民族,住在城市裏一樣。本性被社會性所壓抑,有些人壓抑得很好,所以一輩子沒出問題,大部分人偶爾就壓抑不住。:D 也沒啥大不了的。當然她要努力自我建設,把女性魅力發揮出來,不能隻做這個男人的老婆,或是孩子們的媽。
其實我倒真不覺得有必要離婚,
所有跟帖:
•
弄得孩子沒親媽親爸的才是大事。
-Longhand-
♂
(0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3:56:20
•
也不是一定不能離,還是得自己想通了才行。
-碧海藍天~-
♀
(0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4:10:07
•
" 愛情/激情" 與 "給雙方一個再次互相追求的機會" 是兩回事. 婚外情也有淡去時.
-情人眼裏出西施-
♀
(61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4:19:26
•
bi hai is an expert
-howcan^-
♀
(249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5:24:49
•
距離產生美 :D
-碧海藍天~-
♀
(0 bytes)
()
03/15/2013 postreply
17: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