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你認識兩年了,而且按你的說法他老婆出軌在先,又是老婆先提出離婚。他們這樣的夫妻按國內法律,離婚也是要分共有財產的,而且通過離婚借助法律手段分共有財產對他隻會更有利,所以根本不需要任何和他前妻“和好”或假裝”和好“的理由。他如果真得愛你,按你們的關係他早就應該順水推舟提出和前妻離婚(寬且他兒子那麽大了)。他說離婚證在國內不可信。你如果不信的話,可以要求他讓親朋好友把他的離婚證立即寄來。這件事基本可以看出這個男人基本沒誠信,也沒擔待。而且男人如果愛一個女人,是願意讓自己愛的女人在自己的親朋好友前露麵的,除非是偷情。從方方麵麵看,這個男人都不太會是個好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