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析我覺得很合邏輯。他家裏希望他陪孩子大學畢業後就一起回國,既然他老婆也同意他在國外找女朋友照顧他,也就是雙方達成了互諒協議,婚外情扯平了,以後回國和好可以重新來過。但我看他也有些掙紮,買了房子後一個勁的要我搬過去和他住,說我們的好日子要開始了,他以後要好好掙錢養家養我什麽的,最好我們還要個孩子這樣更穩定。其實我的經濟條件比他好得多,在發現了他的混亂關係之後,心碎之餘就是提醒自己不要輕舉妄動,根本不可能搬去與他同居的。但的確也想過,要不要拋開習慣性思維,成全他美意和他住一段時間呢?或許在一起了感情更深?我看過他老婆的照片,那不是一般的醜,客觀的比較我品貌上都比她好太多,他也這麽說過,隻是他們之間有個兒子,是老婆挾持他的法寶,一句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就可以把他收複。
總之,我覺得他現在給自己留了可退可進的兩條後路:一條是能跟我過下去就過下去,因為到底他心裏還是恨他老婆。另一條呢,如果我們相處不好,就更堅定他再混兩年回國和他老婆過的決定。我徹底就是個可有可無被利用了的角色,你覺得是嗎? 讓你費神了,謝謝大飛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