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網戀。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我們都認識好久了,一起吃飯,一起逛街,和我的朋友一起活動(當然有打掩護),甚至我送她到她家附近。我們就是見光的次數太多,發覺彼此都很投緣。
攤牌確實不至於,兩個孩子我都和他們一起玩過,一個2歲,一個1歲,非常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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