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答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偶好像是笨了點,說的居然有人看不明白---我好像是說,痛苦,不應該是愛情的代名詞。。。好吧,偶回去重學語文,可以了吧?:)

至於你說的區別,尋的和碰的,有區別嗎?我沒覺得,尋的又怎樣,碰的又怎樣?。。。各人又各人的看法和活法,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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