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答

來源: 2010-01-19 15:07:2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偶好像是笨了點,說的居然有人看不明白---我好像是說,痛苦,不應該是愛情的代名詞。。。好吧,偶回去重學語文,可以了吧?:)

至於你說的區別,尋的和碰的,有區別嗎?我沒覺得,尋的又怎樣,碰的又怎樣?。。。各人又各人的看法和活法,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