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進一言: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有關你的“直覺理論“:“如果你對他的憎大於愛,就分手。離開是一種解脫。可以給彼此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如果你對他的愛大於憎,就原諒他, 在他下決心悔過之後,要不計前嫌完完全全的接納他。“

這裏請問你如何準確地稱得出你對他的愛與憎的份量是多少?憑直覺嗎?有過體會的人都知道,感情生活中往往是今天覺得恨,明天又會舍不得。剛剛在婚坦有個女士上來就說和老公吵架了要離婚,還沒5分鍾呢,就又說老公很可愛又幸福地合好了。這樣的例子可以說比比皆是。憑直覺怕是後悔藥都沒得買。

再問,你咋知道“離開就是一種解脫“? 離開了就一定能重新開始?原諒他,他就能下決心悔過?你又靠啥來判斷得出他是下了決心的呢?

請用腦子去想,好嗎?

下了~ :)

所有跟帖: 

如果分開一段時間(各州不同),你認為可以分開,就徹底分開。 -傻大個 - 給 傻大個  發送悄悄話 傻大個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12/2009 postreply 15:47:40

南瓜子,俺的直覺是你現在正在趟渾水。。。 -五嫂- 給 五嫂 發送悄悄話 五嫂 的博客首頁 (67 bytes) () 12/12/2009 postreply 17:31:40

你這是啥心態? -南瓜子- 給 南瓜子 發送悄悄話 (300 bytes) () 12/12/2009 postreply 2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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