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前任LG還在同一個屋子裏分房住著,原因是他需要我幫他拿到國外的身份,雖然我們是同一年出國的,但他學沒上下來,工作也找不到,現在隻能靠在中國餐館裏打工為生,曾經跟別人合夥做過生意但倒閉了。而且他整天沉迷於網遊,打牌,作息沒有規律,能睡他24小時,也能玩他24小時,我對這個男人徹底寒心了。但這麽多年的感情下來,我實在不忍心看著他就一無所有卷鋪蓋回國,況且他也不會同意的,於是我們說定他住在我這,在警察局和其他人眼裏我們還是夫妻,直到明年他拿到永久居住權為止。
而現在的他知道我的情況,我們也不在同一個城市,他說,他信任我,願意陪著我,於是我們在一起了。我們現在幾乎是每個月見一次麵,多數是約出去玩,或是我去他的城市看他,因為他說來我這邊不方便。
上個月的月底,我特意做了一個特殊的安排,找了一家靠海邊環境很好的牛排店,點了紅酒,當紅酒上來的時候,我舉起杯,對他說,“知道今天是什麽日子嗎?”他很驚訝一愣,我說,“去年的今天我們第一次見麵。”他不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日子我並不驚訝,男人嘛,心總是很粗的。用我一個朋友的LG的話說,“隻有那種整體閑著沒事幹的人才老記著這些鹹淡事。”
可昨天是我的生日,我等了他一天,也沒有等到他的生日祝福,我真的很失望。而前任的LG卻給我買了生日蛋糕,當然他沒有說任何特別的話,隻是說,“吃吧,特地給你買的,今天是你的生日。”當時我的眼淚確實在眼圈裏轉了兩圈,而且確實在想,我對他是不是太殘忍了。可我畢竟不是18歲小女生了,感動,感情,和生活我能分得清了。他(LG)不是我可以依靠的人,我想要的是穩定的生活,是個家,而不是一個貪玩沒有責任感的大男孩。
可一個剛剛認識一年就把我生日忘的一幹二淨的人,會和我牽手一輩子嗎?當然,他知道後,立刻給我打過來電話,連說了好幾聲對不起,下午的時候又打來電話說新年的時候一起去西班牙玩。我到現在還沒答應他,一個是對他有些失望,二來也是由於經濟原因,由於LG和別人合夥做生意的時候在這邊沒有工作沒有信譽不能從銀行貸款,我以我的名義從銀行貸出了10萬給他,現在他的生意倒閉了,這筆貸款當然要我來還,所以我目前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我該不該跟他去西班牙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