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朋友夫婦,LP(M)是我熟人中最有成就的女人。助教時就得過總統獎,後來又在州立大學裏做了係主任,現在做到自然科學院的dean。同時她又喜歡繪畫,打毛衣,滑雪,作飯。。用她LG的話就是:over-achiever. 她LG(D)從表麵上看很不如她,他來美後就工作,為了她的緣故,就在一個學院裏管計算機。但生活中他們是很默契和般配的一對,跟他們在一起總是很快活。
記得一次我們一同去湖邊野餐,我們坐在沙灘上,望著美食正要動手時,M忽然想起她還帶了瓶白酒可忘了帶開瓶子的東西。她於是很有興致地說:"讓我去秀秀我的魅力。"她拿起瓶子,滑了個舞步就向其他人堆裏走去。 D 和我們忘著她的背影哈哈大笑。笑過我有點擔心:"希望她別給警察抓住,也不知是不是可以在這喝酒。" D很有信心地說:"M可以說服警察,並可以讓警察幫她打開酒。"過了一會兒,M得意地回來, D笑著對她說:"親愛的,F正想去局子裏給你贖出來呢。"M哈哈地笑著:"一直到最頭上我才找到一家幫我打開,但是有償的,我給他們留了杯酒。"
了解他們後發現D其實懂很多東西,是我們的小百科。我LG總是感歎:D真應該在開個雜學課。所以每次我們閑聊到曆史地理政治經濟等等,D說話時M總是很認真地聽著,就算是有時觀點不同,也總是在詢問在探討。
今年M是在sabbatical。很多教授們都舉家在外地工作一年。所以我問M是否準備離開。她告訴我她自己會去西部一大學訪問半年,每周末飛回來。她不能要求D為她這一年辭去工作,那樣對他不公平。
M和D是大學時認識的,後來結婚,因為她的學業兩人又來到美國。我想她一定會碰到過比D更優秀和出色的男人,但她和D一直在一起大概是因為他們還是有著共同的愛好和共同語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