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個比方,假如我LG有喜歡過一個女孩,在認識我之前,即便是曾經的的女朋友,他們要是後來成了一般朋友,或是偶爾聯係一下,我可以接受。但是如果在和我結婚以後,他有情人,我絕對不允許他們繼續交往, 不管是哪種方式。因為這是背叛的繼續。
那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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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了,他要是不知S,還聯係,就算是一個問候的email, -return_of_atlantis- ♀ (54 bytes) () 03/15/2009 postreply 18: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