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規定的?提出離婚的就一定是男人?男人就都是沒心沒肺,刀槍不入?
兩個人過不下去了有兩個可能,
(1)雙方都覺得分比合好
(2)隻一方過不下去了
就講第二種,過不下去了的一方就一定是壞人?還是另一方更爛了?誰是受害者,就一定是提出來不過了的一方?
比如男方提出分手,那是不是先是女方讓男方覺得受不了了,反之女方還很舒服,那是不是女方對不起男方在前?誰受傷害要看誰讓誰不舒服了。是不是這個理?
要真的離婚了, 受害者是女方?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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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糾正一點啊,離婚的雙方不一定就誰是壞蛋,好蛋也離婚的
-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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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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