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特麗·林格倫( Astrid Lindgren ),一個非常普通的瑞典名字,卻叫響了全球,尤其在歐洲,無論大人還是孩子,沒有人不知道她。1992年,一個朋友送給我一本《長筒襪皮皮》,並告訴說,皮皮是她從小至今的偶像,一旦她生活遇到了困難不知所措的時候,就把這本書讀上一遍,然後就覺得勇氣倍增。很快,我看完了這本書,林格倫以她特有的天才,使皮皮這個活潑、天然、勇敢、善良,性格十足、有超凡能力的女孩躍然紙上,隻是我讀後沒有朋友那麽深切的體會,大概因為論勇敢我綽綽有餘吧。幾年後逛書店,看見阿斯特麗·林格倫的《淘氣包艾米爾》,記得以前在國內時,曾經給兒子買過一套,想看看德文本是怎樣譯的,就順手買了回來。可不知為什麽,書一直擺在架上十年之久一直未動。幾年前,突然想起了那本書的存在,從書架上取下全新的《淘氣包艾米爾》,準備每天晚上臨睡前讀上一段兒。萬萬沒有想到,一打開書,剛剛讀到第一章第一頁,我就開懷大笑,一邊笑一邊讀,笑得眼淚打轉兒,笑得忘記了煩惱,笑得時光倒轉,人回到了童年。我對先生說,“這不是普通的書,是劑藥,一劑抗拒憂鬱的藥!”
“……那天中午飯有一道牛肉湯,淘氣包艾米爾喝得噓噓有聲,媽媽問:
“一定要這樣喝湯嗎!?”
“要不人怎麽知道我在喝湯呢。” 艾米爾回答。
湯那麽香,工夫不大就見底兒了,湯缽裏還剩下最後的一點兒點兒,用勺子舀不起來,艾米爾就把頭伸進去舔,沒想到湯添幹淨了,頭卻出不來了,嚇得他大喊大叫,頭頂著湯缽東搖西晃。女傭說,“多麽漂亮的湯缽啊,要是把它碰壞了,我們今後用什麽盛湯呢?”媽媽心疼可憐的兒子,要把湯缽敲開,爸爸跳起腳來,“你沒心沒肺啊,那湯缽值四塊錢呢!”沒辦法,爸爸套好馬車,和媽媽一起帶著艾米爾去看醫生,希望醫生有辦法把湯缽無損取下,又不會傷到孩子。到了診所,一個候診的老人打趣艾米爾,“你是用耳朵吃啊?”“不是,我是怕耳朵會凍壞。” 艾米爾正經地回答。艾米爾被帶到大夫的麵前,雖然他什麽都看不見,還是很懂禮貌地對著大夫的聲音方向鞠了一躬,沒想到一頭碰在大夫的寫字台上,砰,湯缽一分為二。
“啊喲喲!四塊錢啊!”爸爸心疼地叫。
“要是經我手把缽取下來,你要化五塊錢治療費,現在你等於還省下一塊錢呢。”大夫替爸爸算著賬……”艾米爾的第一個淘氣故事,歡蹦亂跳地從林格倫的筆下跑了出來。
艾米爾的媽媽,一個充滿愛心的農家女人,懷著樂趣和無奈,把兒子的成長過程忠實不二地記在一個個練習本上。艾米爾的成長是那麽的不一般,幾乎沒有一天不闖下禍來,他的“罪行”之多,以至於媽媽的抽屜擠滿了練習本,而艾米爾呢,不過還是個學齡前兒童。艾米爾把妹妹掛在旗杆上,嚇壞了家人,爸爸罰他蹲木屋,他搭了塊板子爬出去,跑到貯存香腸的棚子裏大吃特吃,然後酣然睡去,鬧得全村人到處尋找,以為他不小心掉進河裏……他不理睬父母的指令,戴著小工帽,挎著長木槍,獨自一人騎馬去了鎮上的集會。他沒有錢,不能玩遊藝,肚子也餓得咕咕響,看見有人彈琴得到了錢,就摘下自己的小工帽放在地上大聲地唱,“我的老毛馬啊,跑得不像風那麽快……” “可憐的孩子啊,一定是窮得沒有辦法才來唱歌掙錢!”人們憐惜地感歎著,紛紛把錢丟在他的小工帽裏。艾米爾用得到的錢買食品,買果汁,買遊戲票,一邊吃一邊玩,最後還用自己的小木槍幫助別人抓住了一個盜賊……村裏的人們對調皮搗蛋的艾米爾非常頭疼,全村人湊了一袋子錢來找艾米爾的媽媽,請她用這筆錢,讓艾米爾去美國生活……
阿斯特麗·林格倫,活了近一百個年頭,懷著一腔童稚,以特有的情感,生動的語言,撥弄著孩子和曾經是孩子的人的心弦。她筆下走出的孩子們,日子過得並不十分富裕, 一塊糖、一個肉丸都是香甜的東西;他們也沒有滿屋的玩具,大自然是最有魅力的遊戲天地,一塊石頭一堆草,孩子們就能玩個天翻地覆。一戰前的瑞典農村還處於用馬的年代,沒有汽車沒有電話,更沒有其它的什麽電器產品,水也要靠自己壓出來;北歐的冬天漫長,林格倫家裏沒有壁爐,隻是在廚房生著一個燒木柴的大鐵爐,孩子們在廚房裏玩耍,講述他們自己編造的故事和他們的夢境;有時他們什麽都不做,靜靜地看著正在燃燒的木柴,那跳動的火苗和燃燒時的聲音,既安撫了心靈,又帶來幻想的生機。爐火燃盡了,孩子們上床睡覺,夜裏飄來的夢,是他們第二天神聊的新主題。“做一個孩子有多麽美好!被嗬護並享有自由,是我們的兩大優勢,父母保護著我們,為我們而操勞,隻要我們需要,他們總是在我們身後……”林格倫故事主人公的父母形象,大都是她自己父母的翻版,對孩子懷著一顆無限的愛心,盡管有許多工作要做,孩子始終被放在首位。林格倫的父母不是高官顯貴,不過是普普通通的農民,林格倫在形容自己的父親時寫道,再沒有任何一個農民像他父親那樣溫柔有禮。“……每天他回到家中,擁抱親吻著妻子的臉頰和頸項,衷心地問候她,不知疲倦地對訴說自己對她的愛情,和能夠擁有她的幸福與滿足;如果進門沒有看見妻子,他就大聲地詢問,我的老婆呢?……”阿斯特麗·林格倫和她的哥哥妹妹,從小就生活在一個充滿愛意、和諧的家庭,他們清楚地知道,無須對父母懷有畏懼,父母也從不沒有理由地責難他們,更不會粗聲暴語吆來喝去,盡管母親對他們的教育經常很嚴厲。
林格倫之所以可以寫出難得少有的兒童作品,與她的童年經曆緊密相關,身後有父母的深情厚愛,周圍是草木欣盛,雨露清純,天空靜謐的自然,孩子們自由自在地嬉戲,上樹,下河,鑽稻草,採莓子,在田野裏幫助大人做農活,在廚房裏跟著媽媽學烤蛋糕……林格倫出生時,瑞典王國不過四、五百萬人口,農村人口就占據了近四百萬,人們養牛養馬,自己紡布,自己製做肉品奶品,工作艱苦,生活也不富裕,可林格倫卻覺得童年十分的幸福。“如果我晚生十年的話,就體會不到那段兒慢節奏的生活,走在路上的不是汽車而是馬車,我以為,對孩子來說,能夠生活在那個年代,是件十分美好的事情……”我十分讚同林格倫的看法,自己的童年也是生命中最快樂的,一定和那時汽車稀少有關,機械的擴張擠掉了天然的樂趣。童年的快樂,深深重重地烙在林格倫的心裏,以至於十五歲那年,發現自己不再是小孩子,不再像以前那樣能玩得淋漓盡致,她開始對長大懷著恐慌,覺得自己很醜,沒有人會來愛她,保護她。當夜晚來臨時,她睡在床上編造著各種故事,故事裏的主人公總是處於絕望和傷感之中,她必須不斷地安慰著故事裏的人物——她自己。所以,不足為奇,林格倫作品中的人物群體,大都是青少年以前的兒童,像《長筒襪皮皮》,《淘氣包艾米爾》,《布洛比的孩子們》,《羅塔》等等。有一陣子,我每天晚上睡覺前,都要強行給先生朗讀一段兒林格倫的故事,當我讀到《布洛比的孩子們》裏的一個故事時,我們倆竟笑得眼淚鼻涕縱橫,別說林格倫不願意長大,如果可能的話,我也想住在童年裏!
《瑪蒂塔》是書名,也是故事主人公的名字,一個剛入學的女孩兒,圍繞著她發生的故事,生動可愛親切,常常令我著迷,先生聽睡著了,我仍舊不能停止。有一天,當我讀到“貧窮無助是什麽?”那一章時,竟看得我眼淚汩汩,黑暗中久久不能入睡,沉浸在夜一樣深的感動中。離瑪蒂塔不遠住著阿貝一家,阿貝十五歲了,他不再去上學,每天在家裏烤麵包圈,然後拿到集市上去賣。瑪蒂塔經常去找阿貝玩兒,聽他講他自己編造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她毫不懷疑地認為,長大後定是要和阿貝結婚的。阿貝的爸爸是個酒鬼,天天喝得醉熏熏,然後坐在太陽下懶洋洋昏睡,白日裏做著成大業的夢。終於,爸爸把房租也喝了進去,房東虎視眈眈地盯上阿貝家的五鬥櫥,這使阿貝的媽媽非常傷心。“這是咱們家唯一一件有價值的東西啊!”媽媽萬般不舍地說。“不對!你才是最有價值的!” 阿貝懷著愛告訴母親。那幾天阿貝家氣氛沉重,瑪蒂塔甚至不敢去那裏。一天,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阿貝媽媽有錢了,不但償還了房租保住了五鬥櫥,還買回一筐美味食品。原來阿貝媽媽在報上看到一條為醫學研究征求屍體的消息,便把自己死後的身體出賣了。從此後阿貝媽媽變得很奇怪,人雖然還活著,想到死後如同一個罪孽深重的人,沒有了葬身之處便魂不守舍。瑪蒂塔家的女傭熱衷於買彩票,瑪蒂塔也跟著湊了一次熱鬧,沒想到她竟真的中了獎,當女傭把好消息告訴她的時候,阿貝媽媽正好愁眉苦臉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不說你也會猜到,瑪蒂塔拿到獎金後飛快地跑去找醫生,請求為阿貝媽媽贖回身體。好心的醫生請瑪蒂塔不用擔心,他並沒有真的收買了阿貝媽媽,不過演了一出善良劇,用自己的錢幫助了阿貝媽媽。在瑪蒂塔的堅持下,醫生收下她的錢,並認真嚴肅地寫下一張收據,證明阿貝媽媽自由了,無須再為死後不能入土而憂心忡忡……整個故事情節自然生動,一句句,一行行,牽著你心入其境,感同身受。林格倫把社會問題融進了天真快樂的兒童世界,以孩子的眼睛關注生活,學習生活, 那時候的瑞典窮人很多,幫助別人被視為美德。瑪蒂塔的原形是林格倫小時候最要好的朋友,書中所描繪的情節與她們的童年生活息息相關,格外生動,林格倫曾經多次提到,《瑪蒂塔》和《淘氣包艾米爾》是她最喜歡的兩本書。
林格倫的書,許多被拍成了電影,我讀了她的故事後,把電影光盤也買了回來。人有先入為主的毛病,一般來說,若是先讀作品再看電影,往往覺得書比電影好,或者反之。我呢,無論先後,統統樂在其中,再不能分辨哪個更優秀。瑞典的兒童演員們,哪裏是在演戲,他們把無邪的童稚,天然的快樂,毫無做作地玩兒給你看,哪怕你正處於人生最昏暗的階段,看了後都忍俊不禁,更不要說那些曾有過閃光童年的人了。我的童年,也始終被奉為人生之極品,甚至抵過人人渴求的愛情。愛情可以生也可以滅,隻要你人還在,舊的去了,還會有新的來。可童年隻有那麽短短的幾年,她是你人生的基礎,糟糕的童年能連累人的一生,美好的童年則獲益一生。童年是否美好,和物質條件不成正比,重要的是有親情,生活過於優越,親情容易淪為溺愛,生活苦一些,家庭反而凝聚。我的童年也是被嗬護並享有相對的自由,雖然除了星期天,天天都要上學,可我們仍舊有足夠的時間去玩兒。無論天氣好壞,都能在室外玩得天翻地覆,玩,是孩子們學習生活最要緊的功課。拿今天的時髦用語來形容,我們的童年都是BIO生活,頭頂天,腳踩地,磨爬滾打一身泥土,磕磕碰碰也是家常便飯。冰天雪地不知道冷,玩得頭上呼呼冒著熱氣,棉鞋棉衣濕了幹,幹了又濕,不玩個筋疲力盡不肯罷休。夏天玩的就更多了,單那一個多月的暑假,就能把人玩得像活神仙,有誰知道電腦為何物。每年回家和大家歡聚時,都好幾十歲的人了,一提起那萬金不換的童年,個個春色滿麵,笑得七倒八歪。
今天的孩子們擁有許多我們當年不曾有的東西,但也失去了我們當年曾經擁有的,為此我不知道應該高興還是惋惜。二十一世紀一開始,我們的世界就像病得太久喪失了信心,朝著一個未知的方向飛快地旋轉,轉得是那麽迅速瘋狂,好像屁股被人點著了一樣,越轉人離BIO越遠,無可奈何之下,BIO的牌子越來越多地被擺上市場,也算對上一個時代作個結論,同時賺取下一個時代的錢財。讀了林格倫所記述的故事後,我沉思默想,再過五十年後,還有人能對她的故事產生共鳴嗎?那時的人們談起一二百年前大概會這樣說,“他們的生活簡單,物品也不豐富,孩子們光著屁股玩泥,很不衛生,奇怪的是,他們卻笑得非常開心。”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