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者用的是拆字中的直接會麵意的過程,後者用的是拆字結果再變形還原。涉嫌倒吊。尤其是這裏,拆出偏旁,再還原,再利用。繞了幾道彎。
隨便舉個例子(麵不成文,隻為說理):
走來一人 ---〉6筆字 ---〉達 (正常)
一人沒到達 --〉7筆字 ---〉走 (不正常)
行刺之前 --〉2筆字---〉刀 (不正常)
四方行刺前,一人沒到達 ---〉12筆字 ---> 超 (沒法猜)
這個屬於存在的不是合理的。拆字是用原字扣偏旁合理,反之不然
所有跟帖:
• 覺得這個也不該一棍子打死,主要看偏旁與原字變化了多少 -東渡。- ♂ (0 bytes) () 05/28/2009 postreply 10:46:37
• 是的,變化很少就當形扣了。不符合形扣的隻能說方法不合理。 -letstalk- ♂ (0 bytes) () 05/29/2009 postreply 04: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