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句是不合律,但拗救了。下麵是我一篇舊作《兩種基本的拗救法》,也談到這兩句。附下,供參考。

寫近體詩,有個平仄音韻的規則。犯了這規則,簡稱之為拗。發現後改一下,使之不拗,無疑是最安全的方法。但有時因詞的搭配,意的優劣,個人的愛好,非拗不可,古人就弄出了不少補救的方法,稱之為拗救。這拗救的方法,好像也相當複雜。我隻取下麵最基本的兩條。

第一種拗救是救孤平。孤平乃詩家大忌,應盡量避免。所謂孤平,就是如果你在“平平仄仄平”的句型中,首字用了個仄聲字,使之成了“仄平仄仄平”,這樣就造成除押韻的那平聲字外,全句就隻有一個平聲字了。而這,就是孤平最廣為接受的定義。當“平平仄仄平”擴展成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時,如第三字用了仄聲字,也同樣造成孤平。孤平是一定要救的。如何救?很簡單,將五言原來第三字,或七言第五字的那個仄聲字換成一個平聲字就是了。

如:“早被嬋娟誤,欲妝臨鏡慵”。第二句按律應為平平仄仄平,現在第一字用了個仄聲字欲,為避孤平,將第三位原應為仄的字換了個平聲字“臨”。類似的句子還很多,如“北風江上寒”,“浩然離故關”等。蘇軾七言“溪柳自搖沙水清”也是救孤平的句子,因第三字原應平卻用了仄聲字“自”,為了救孤平,就將原來五位的仄聲字換成了平聲字“沙”。再如唐人“山雨欲來風滿樓”,也是一樣。

第二種拗救是救四六處的出律。一般說,“二四六分明”,四六處的平仄是不能拗的,但非拗不可時,也可以拗救,其方法和上麵相同,如五言第四字拗了,就把同句第三字平仄變一下。七言第六字拗了,就將第五字平仄變一下。這種拗救,都在不押韻的那一句。如押韻句,二四六還是必須分明的。

如“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句,按律應為“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這兒第一句的第四字“天”顯然拗了。為了救這拗,就將原三位的平聲字,換成仄聲字“起”。其他例子很多,如“天涯未歸客,此夜憶江東”(何景明)中的未和歸二字; 七言“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林逋)中水和清二字,“庾信平生最蕭瑟,暮年詩賦動江關”(杜甫)中最和蕭二字,以及“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裏歎零丁”(文天祥)中說和惶二字,都是這個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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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曲師分享,也讚各位討論! -Hope_Hope- 給 Hope_Hope 發送悄悄話 Hope_Hope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8/2016 postreply 05:49:43

多謝曲師指點。曲師的小結比其他文章更簡練精到。這種討論,大家均受益。 -斯人曰- 給 斯人曰 發送悄悄話 斯人曰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8/2016 postreply 06:07:56

茅塞頓開。 謝謝曲老師解釋。 -醉花陰- 給 醉花陰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8/2016 postreply 07: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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