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感到諧音終非正體,偶爾為之,或有不便言處,可也。如故意求之,再加注解,似無必要。隻羨登紅喜,不勝久綠憂,大好之聯!

來源: 曲未平 2015-07-30 10:44:4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所有跟帖: 

多謝曲師點評並鼓勵,讚同!俺用諧音,通常是寫完後重新審視而意識到的,覺得可以在有限的空間裏增加一層味道。故意去諧音,反而不大好做 -阿留- 給 阿留 發送悄悄話 阿留 的博客首頁 (120 bytes) () 07/30/2015 postreply 11:56:2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