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的形式格律都是從語言環境中逐漸發展成形的,這恐怕沒有什麽異議。古體格律詩詞當然是在幾千年的文言語言環境中形成的;而現代自由體的詩歌是在近百年發展起來的白話文環境中出現的。一般來說,文言語句精練,同樣的字數,信息含量比白話文大,這恐怕也無異議。正因為這些區別,用白話文來寫在文言環境中發展起來的古格律詩,要寫好,會有相當的難度。用理工科的語言說,這叫“係統不兼容”。一首四十字的五律,要用相對贅冗的白話來寫,要寫好,自然不容易。另外,文言中許多有深層含義的典故也不容易用白話文在格律詩中表述。
在討論中經常聽到的論點是:李白杜甫作詩時,他們也是用當時的“現代”語,這並不錯,但唐代的語言是先秦以來一脈相承的文言,而我們今天白話文環境對文言而言,卻是一個斷層(見唐翼明的短文),另外,格律詩詞也是在唐宋時成熟完善的,正如現代詩歌的形式是在白話文運動中成熟完善的一樣。因此,這裏作直接的類比,也許意義不大。
在討論中經常聽到的論點是:李白杜甫作詩時,他們也是用當時的“現代”語,這並不錯,但唐代的語言是先秦以來一脈相承的文言,而我們今天白話文環境對文言而言,卻是一個斷層(見唐翼明的短文),另外,格律詩詞也是在唐宋時成熟完善的,正如現代詩歌的形式是在白話文運動中成熟完善的一樣。因此,這裏作直接的類比,也許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