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定律:詩中不能出現詩字。道理:詩就是詩,還用多說? 詩當然就是詩,怎麽可能沒有詩情,詩意?寫出來就多餘了,浪費字節。所謂,戲不夠,床戲湊。同樣,意不夠,詩字湊。
第二定律:所見即所得。 比如,太陽是熱的,月亮是冷的,簡單的常識, 如果出現火熱的月亮,那就不符合常識,不符合所見即所得這個道理。
第三定律:詩中不能出現成語。因為詩講究創意,成語相當於是預製板,尤其固定的含義和引申義,用在詩中,使詩缺乏原創性和靈動性,就像一個建築師建造一棟簡單的房屋,卻采用別人生產的預製件,這不可能是經典的作品。
(牛頓第一定律其實是伽利略等人的成果,偶這個第三定律也是從筐詩處撿來的,莫怪,你可以收走哈:)
以上定律適用於:格律詩,五言,七言 八句以內的詩。長篇大作則不在此規範之列。
所以:王某建議,把新詩雖易做,改為:新題雖易做。
嗬嗬,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