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樣的話早就聽膩了。詞是配曲的,曲變詞的平仄自然可變。
多謝山嵐兄指教!其實有這麽多“體”也很正常,一個曲子不可能流傳幾百年還一成不變,嗬嗬。
本帖於 2014-04-09 08:10:40 時間, 由版主 *東籬*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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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麵,我覺得詞的平仄也不必非得100%按照某個“體”,隻要遵循其中律句的原則,就可以在此做些變通。相信即便古人也不會認為這是
-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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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4 postreply
06: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