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山嵐兄指教!其實有這麽多“體”也很正常,一個曲子不可能流傳幾百年還一成不變,嗬嗬。

來源: 阿留 2014-04-08 06:05:0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3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阿留 ] 在 2014-04-09 08:10:4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那樣的話早就聽膩了。詞是配曲的,曲變詞的平仄自然可變。

所有跟帖: 

另一方麵,我覺得詞的平仄也不必非得100%按照某個“體”,隻要遵循其中律句的原則,就可以在此做些變通。相信即便古人也不會認為這是 -阿留- 給 阿留 發送悄悄話 阿留 的博客首頁 (283 bytes) () 04/08/2014 postreply 06: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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