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平水韻的韻部可否互借?如可,有什麽規律可循?此口占的韻在平水韻中占了兩個韻部,如果不可借,就隻能算是新韻的五絕。可是如果詩中有入聲作了仄聲用,則無論是平水韻還是新韻,都不能算五絕,對嗎?
3. 如果按照平水韻來作詩,在古時讀仄而今讀平的字,或者反過來的字,如聽 (古仄今平) 和 過 (古平今仄),是否也要按古時的音來用?
這些問題相信其他詩友也碰到過,曲師或有經驗的朋友若可分享一下,一定對大家都有幫助。另外對以上的2和3,有沒有指南的書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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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的看法
-曲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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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3 postreply
12: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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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之受益!非常感謝曲師的分享和指點!
-Hope_H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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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3 postreply
18: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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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清楚,而且頗合進化論。
-是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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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3 postreply
16: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