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想說:“去過啦?也沒告我一聲”,

回答: 紐約紐約,2012小米和小麥2012-12-18 16:11:38

心一動,去看了下悄悄話,原來你回來後給我發過悄悄話。一點都不記得我讀到過,那時我還在中國,回來後一忙亂,可能漏掉了,要不然我不至於不回。

我也特恨家裏人旅遊時一頓飯都不能少的那習慣,浪費了多少黃金般寶貴的時間。我家還有更可惡的,旅遊時一定要睡到自然醒,不然一天都沒好臉色。

我也特喜歡華盛頓,你也許還沒空泡它的博物館吧?不然會更喜歡。不過比較一下我更喜歡紐約,時尚、多元、可看性更高、活動更多。光百老匯歌舞、林肯中心的歌劇與芭蕾這幾項,就無窮無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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