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的路線應該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起點是Apple,另一頭是Google。不過聲明一下,我不在google幹。就是每天門前有那些趾高氣揚紅黃籃的google色的自行車在眼前晃蕩。
9點出門,堵車,聽CNBC,股市不錯,9點45分到公司,做了杯卡布奇偌。幹活。。。
中午外出吃垃圾快餐。原來有幫聯合國的朋友,天天中午在外上館子,差不多把山景城castro街的餐館掃了個遍。現在剛換了個新組,要適應。
下午開會,聊天,看文學城,把U班的黃飛鴻記錄在案。看股市,全紅了。
5點多下班出門,正要上車,被原來的大老板拉住,聊了半小時的BMW,Tesla。。。 回家有點堵車,車上把Sarah Brightman的後宮放到最大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