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色彩的變幻。
第二,是光強的變化。而這個變化,人眼看和相機看是不一樣的。人的視覺和聽覺都是對數反應 --- 光強減少10倍,我們覺得亮度隻降低了一半。光強減少100倍,我們覺得亮度隻減少了2倍。而且我們眼睛能很快適應這個新亮度。(說句題外話,這也是為什 麽很多墨鏡隻能透過2-3%的光線,但我們帶上並不覺得眼前漆黑一片的原因。如果一付墨鏡“隻”能透過20%的光線,那麽帶上和沒帶感覺差不了多少)。
但相機不一樣。10倍光強變化,那是3檔多的變化。所以拍攝的時候必須大幅度調整,雖然眼睛覺得沒有變化或變化不大。
第三,舞台的燈光變幻,是個動態視覺效果,要視頻才能表現出來。通常光線暗的時間不會很長(長了人眼也很快會適應,就不覺得暗了)。但相機沒法捕捉這個暗下去的效果。照片時靜態的,如果真的故意減曝,那麽觀眾看著這黑糊糊的照片會覺得很難看。視頻裏這黑暗場景很快過去,你不會覺得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