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shangxia2有個貼子The Photographer’s Right and Restriction,主要是講攝影師拍攝時的一些注意事項。我覺著這個相對容易掌握,對於我們這些業餘愛好者的基本原則就是不與人交惡,畢竟攝影不是我們的職業,還沒到為之獻身的地步。
今天翻看多倫多的免費華人報紙《星星生活》,我發現我的照片被使用了。憑心講,很高興我的照片被印在紙麵上,這說明這半年多自己學習攝影的努力沒有白費,但遺憾的是照片並沒有被署名。雖然我不會提出什麽要求,畢竟這是一張免費小報,但由此我想到我們照片的版權與使用權的問題。
鐵蛋蛋還是新人,孤陋寡聞,隻知道雲漫老師和仙人的作品與文章被雜誌征用過,不知其他人是否有相同經曆,看看大家能否就版權、使用權問題談談看法,謝謝!
照片使用時被剪裁,附上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