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談一談自己對於街頭攝影以及其中巧合的一些看法。
我不是在對不同的攝影門類,攝影風格或攝影手法作高低好壞的比較,
僅僅是說一說其中某一種的特點。
討論中使用的是我的照片,也不是因為這些照片都如何地出色,
而是因為我熟知這些照片的拍攝經曆和拍攝環境,
並且沒有版權的問題。
街頭攝影不是風光攝影,它展現的不是自然風光的瑰麗壯觀;
街頭攝影不是野生攝影,它關心的不是野生動物的生存狀態;
街頭攝影不是產品攝影,它凸顯的不是產品的價值和吸引力;
街頭攝影不是建築攝影,它表達的不是建築自身的設計理念和空間規劃;
街頭攝影不是棚內攝影,它依賴的不是攝影棚的燈光布置和場景道具 ......
街頭攝影拍攝的是公共空間中的偶然和巧合。
城市中的人或動物都可以成為街頭攝影的主角或點綴;
售賣商品的廣告招貼和櫥窗,可以和街頭場景中的其他元素在畫麵中產生互動;
建築空間和人物的互動激發了街頭攝影師的畫麵靈感;
街頭為攝影提供了豐富的道具和場景;
光影環境不需要布置,街頭攝影師隻是需要仔細觀察和巧妙利用 ......
街頭攝影最為忌諱的是擺拍。
街頭攝影可以抓拍,等拍,偷拍,盲拍,連拍後篩選;
可以選擇距離,角度;
可以預見性地站位;
但是街頭攝影不容忍操縱。
街頭攝影者拍攝的是偶然。
在這一點上,街頭攝影是被動的。
街頭攝影又是主動的。
街頭攝影者需要通過觀察,
從環境中提取出畫麵,
預見可能發生的畫麵。
街頭攝影者雖不可以操縱畫麵,卻可以抓住拍攝畫麵的機會。
街頭攝影者創造畫麵依靠的是鏡頭,而不是指令,更不是後期的做假與合成。
街頭攝影和新聞攝影及人文攝影有著堅固和深入的聯係,
許多新聞攝影或人文攝影作品
其實就是具有新聞報道價值或人文關懷精神的街頭攝影作品。
街頭攝影和它們有很大的交集,
但又不會被新聞價值和人文精神所規限,
觀察對象和表現手法上更為自由。
街頭攝影已經成為一個較為獨立的攝影門類,
並不僅僅是在街上拍或拍街的紀實攝影,
也衍生出多種多樣,精彩豐呈的風格和手法。
有偏向於人物特殊的衣著、動作、表情的,
有偏向於光影、色彩、構圖的,
有偏向場景和故事的,
有偏向現實生活中的超現實感畫麵的等等。
對於巧合的捕捉,是街頭攝影其中一種常見拍攝手法。
巧合的種類也有很多種:
色彩上的,光影上的,形狀上的,空間位置上的,文字符號上的,表情動作上的等等;
巧合中各畫麵元素間的呼應或對比關係,使畫麵產生吸引力。
這張片子裏麵就包括了兩種巧合。
色彩上的巧合:褲子上的黃色與道路隔離墩邊界的黃色;
形狀上的巧合:雙腿的交叉和邊界的轉角的倒V形。
布宜諾斯艾利斯街上的隔離墩的黃色實在是太讓我印象深刻,
那天由於這條大街搞活動限製機動車,行人可以隨意走動,
我看到這個路人的黃色褲子時立刻就想到拍攝兩者的組合。
這張片子拍攝的是等車的女子外套上紅色和站台設施立麵的紅色的呼應,
以及與周圍環境中的藍色和綠色的對比。
這張片子拍攝的地麵圖案的藍色與小孩衣服紅色的色彩對比,
我隻是拍攝時將小孩跑動的前進方向作為畫麵的對角線進行構圖。
廣告中人物的雙臂張開和地上角落人物雙手蓋臉的動作上的對比。
人物的剪影效果和壁畫中剪紙般的人物造型的巧合呼應。
這張片子包括了前景,中景,遠景三個層次的走位的巧合,
也包含了剪影,局限性光照效果,投影投影與廣告畫麵的混合。
這並不是一個完全偶然的片子,
當我看到這個場景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大概的構想,
然後就是等待,並根據來往的行人調整拍攝位置。
街頭攝影中的巧合往往來自於觀察和等待。
巧合類的片子在任何一位街頭攝影師的作品中都是常見的,
我以上舉出的例子都是屬於較為基本和簡單的。
不要驚異於街頭攝影師片子中常會出現有巧合的畫麵,
巧合在日程生活中比比皆是,
隻是在於看不看得到,有沒有刻意去留意而已。
如果不是因為有巧合,街頭攝影攝影師甚至不會去拍攝某些畫麵,
不會展示某些片子。
這就和風景攝影師的片子中大多都在日出日落的時候拍攝,
片子中常出現風雲變幻,光色綺麗的景色一樣。
不能因為一張片子使用的攝影手法的特點而去質疑這張片子的真假。
希望對於街頭攝影和巧合的拍攝有更多的接觸的朋友,
可以去看看各大街頭攝影比賽的入圍決賽和獲獎作品,
比如我去年獲獎和今年獲邀擔任評委的倫敦街頭攝影節等等。
隻是不要連參賽規則都不看,就宣稱比賽允許造假。
那麽,是不是拍攝巧合的片子就不允許質疑做假呢?
當然不是,關鍵在於是不是有理有據。
這三張巧合的片子被認為造假,理由有兩個:
1. 技術上有可能。
2. 對質疑者來說,一年中拍攝到三個色彩巧合的畫麵有如連中三次六合彩大獎。
對於第一個理由,
技術上的不可能可以作為不造假的合理推導依據,
但是技術上的可能卻不能作為造假的合理推導依據,
這是推導中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的差別,
技術上的可能,對於造假隻是一個必要條件而不是一個充分條件。
對於第二個理由,
且不說以自己的感受和假設作為證據是否嚴謹,
(前麵也提到過,巧合片子在街頭攝影中是常見的,更不用說在一年眾多的片子中選出三張)
僅僅因為片子中的巧合就推斷有巧合的片子造假,
這就相當於用質疑的現象本身作為質疑的證據,直接得出質疑的結論,
這是一個荒謬可笑的質疑過程,遠遠談不上有理有據,和嚴謹更拉不上邊。
那怎麽樣才算是有理有據的質疑呢?以其中的兩張片子為例。
推自行車女子的一片中,
如果畫麵左邊的玻璃反射的女子的衣服顏色有異,
如果巴黎的郵筒不是黃色的(英國的郵筒是紅色的,葡萄牙的郵筒是紅藍兩色的),
如果片子有明顯的色相變更的技術痕跡等等,
這些都可以作為質疑片子做假的依據。
條紋T恤一片中,
如果多倫多的市政工程擋板不是黃黑相間的(巴黎地鐵的工程擋板是藍綠相間的),
如果男子的T恤是某個俱樂部的,而這個俱樂部的代表顏色不是黃色和藍色,
如果片子有明顯的色相變更的技術痕跡等等,
這些都可以作為質疑片子做假的依據。
這張片子被認為造假的理由是:
質疑者在去摩洛哥時沒有看到有人戴黃色帽子,
同時他在網上也沒有搜索到摩洛哥人或者穆斯林男子有戴黃帽子的例子。
這似乎作了舉證的努力,
但以本人沒有見過或沒有找到相似的例子作為依據,這是輕率的。
如果質疑者找到的證據是說戴黃色帽子是穆斯林禁忌,或有違摩洛哥傳統,
這倒可以成為判斷造假的有力依據。
更何況,大家可以試試Google一下“morocco yellow hat”......
攝影的風格和片子的成敗都歡迎討論。
但作假合成是對街頭攝影師操守的最嚴重指控,
就如同質疑學術論文裏抄襲和偽造數據,質疑體育比賽中服用興奮劑一樣,
不可臆測妄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