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地說,翻拍別人的作品發表而不加說明,就是抄襲行為。您不但沒感到不好意思,居然還給我提起了職業建議。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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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馬兄, 我真的是太愛你的片子才這樣說的, 雖然我不配這麽說。 Any way , 就算我白說了吧! 謝謝你這一年多的特殊
-劍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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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9 postreply
1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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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襲"的事你就不用管了, 你也管不了! 我天天都在"抄", 有人管我!
-劍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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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2019 postreply
19: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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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是極其不道德的行為,人人得而誅之。
-奔馳野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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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19 postreply
04: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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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你的道, 我有我的德! 殺來殺去的, 你還是去別的地方殺吧!
-劍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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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19 postreply
07: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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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插一句,“抄襲”在攝影史上熱鬧過一陣的,有過不少代表作。望劍伯能揚長避短,該注意的注意該學習的揚長,都別吵了,,,
-Eric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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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2019 postreply
08: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