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樂死

我的一個鄰居,認識15年了,負責任地說,很愛狗,具體不介紹了。他們一直養聖貝爾納狗,家裏很多照片。最後一隻,4歲的時候,突然消失了。說是查出來癌症,他們沒有任何進一步的治療,就把它安樂了。如果你不了解他們,絕對認為他們不愛狗。

我們別墅區旁邊的莊園,他的母狗絕對散養,不絕育,亂跑。我們有鄰居有一個公狗,好嘛,天天來,亂拉屎。別墅區管事兒的跟他溝通,說你不能這樣。而且萬一它懷孕了,你怎麽辦?一個金毛一個拉布拉多。他回說,生下小狗,我直接弄死。你們一定認為他是大壞蛋。但他的母狗得癌症後,他給它做了手術。我還記得它帶著大傷口和項圈在我們別墅區玩。後來傷口好了,不戴項圈了,還在我們別墅區玩。我估計它多活了半年的樣子。

所以我覺得,安樂死是一個理念差別,不是評判標準。

我剛才一直在飛機上,半夢半醒之間想,為什麽兩個獸醫都讓她安樂那匹馬?從獸醫的角度來說,當然是醫治有病的比搞死一個掙錢多得多。

現在在床上,查了一下,原來馬腿斷了,是必須安樂的。這不是殘忍不負責任,這是必須的。當然,那匹馬的腿沒有斷,我會拖到那一天。但獸醫的建議也是合理的。

我現在急急忙忙地寫出來,希望pipi媽媽能理解她,不要因此失去一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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