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國內報道得就少。歐美都有法律保護,出點什麽事,警察都會仔細調查,虐寵也都會新聞爆出來。
舉個例子:城裏有篇新聞,說國內一女老師,在小區撿了條寵物狗帶回家,結果狗主人找來了,不還。警察來敲門。女老師把狗從窗戶扔下去,摔死了。女兒目睹全程。最後,結果隻是道歉,走民事賠償而已。在英國,明知是別人寵物狗,還帶回家,而且找來不還,這算是偷竊,直接就抓回警局 (有新聞報過)。把動物扔下樓摔死,是犯罪,禁養是一定的,沒好律師,就等緩刑。未成年女兒麵前做的,可能連女兒撫養權都丟了。教師就更別想再做了。
英國的例子:London的Croydon區,2015年開始有貓接二連三地丟了,經常被發現時候都是屍首分離,london警察跟蹤調查,上個月,通過分析貓屍,仔細調查,才等處結論,絕大部分是被車撞死傷後,狐狸攻擊造成的。不排除個別案例人為的可能。國內警察會管你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