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千萬不要再給她開脫,叫她以後再養寵物了。貓這麽好養的寵物,小貓

這麽讓人憐而可愛又不費事的寵物,她如果這次都養不了,以後就死了這份心!!!

1。她在這壇子上多久了?一會兒喜歡這個,一會兒喜歡那個,好像想養個10個8個似的。

2。據說她養過成年貓的,結果又不知結果。

3。她有30歲了,單身,單住,有工作,你說她現在都不能養貓,以後有老公,有孩子,有家有家務,有老人,怎麽養???

她一次一次來問,可見她想把事情做好,隻是各種原因,比較沒頭沒腦,甚至胡說八道:哪有讓人養一年再送回的?人沒有感情啊???貓沒有感情啊???再說哪有不喜歡小貓的?!小貓被賣得這麽早,6個星期,最多8個星期就被賣了--可憐死了。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養貓的都喜歡小貓,因為小貓好玩死了,又不費事。

她既然來問,我們就盡力幫助她,如果她實在搞不了,也會來問怎麽辦。不能把她“推”走。雖然這樣我們是清靜了,那貓是什麽下場,就難說了。 真正不管不顧的,是不會來說和問的。比如原來康妮媽說的,她一個朋友認識的人--應該是華人家庭,因為小孩子喜歡寵物,就在地下室養一個貓,暗無天日,吃最差的貓糧,每天隻給小孩下去玩玩。那是養貓啊??這種人應該被告發的!!這種人會來這裏嗎?不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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