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換一種思維就不會這麽說了!第一,世界上的流浪貓真的是救不完,如果見一隻就帶回家,不是每一個家庭能做得到。

石頭媽不能帶它們回家,必定有難言的苦衷。她曾經帶Kathy回家做節育,當時如果不做,Kathy可能就沒命了,因為它的子宮糜爛了。

現實中的流浪貓咪實在太多太多,那些愛心人士都救助不過來;很多老城區的流浪貓成群,但又有多少人停下腳步,可以給它們哪怕一點點的關愛呢?

石頭媽這麽多年一直為它們牽腸掛肚,周末開車去給它們送食物?給它們做貓屋,由衷地關心愛護它們。堅持這麽長時間,投入的時間精力金錢又有多少能做得到?

這年頭,難道做好事的反而要被人質疑?簡單一句說送去shelter,哪裏能保證10多的jack找到收養人家嗎?我嚴重懷疑,可能性幾乎是零?在被安樂和讓它們自由地生活著,你選擇哪一個?如果你寧願它們被安樂, 且不是更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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