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04年也不知道是05年,大冬天,我在NEWARK大華門口,那時好象已經不是麗都了,看到一隻很小的小狗,不算尾巴大概也就1尺長,我對狗的品種完全不懂,當時不知道它是PIT BULL。那隻小狗走路跌跌衝衝,象是瘸子,又象是喝醉酒。旁邊有一人,但又不象狗主人。我就在小狗麵前蹲下來跟狗狗打招呼,小狗就向著我跌跌衝衝過來。我抬起頭問旁邊那人是不是他的狗,他說不是。後來想想蠻奇怪的,他跟我說這狗沒主人,你要嗎?要就可以拿去。我當時一腔的憐愛促使我抱起小狗就走,把他放進我的車裏的副駕駛座位上。雖然回家很近,但也碰過幾次紅燈和STOP SIGN,每次停車,狗狗總會從座位上連滾帶翻地摔在車裏的地上,可見當時他腳花也沒有,虛弱到什麽程度。
回家後,我也不知道晚上房東回來是否願意讓我養這隻狗狗,就先把他放在廁所裏,給他盛了一碗水和一碗西紅柿炒蛋拌飯(這是我最喜歡的吃法)微波爐打熱了放在廁所裏。後來我去廁所看看他,兩隻碗是淨空淨空的,他在地上呼啦呼啦。
晚上房東回來後,房東先生很喜歡,房東兒子很喜歡,房東太太有點嘎嗒嗒,但因為他們家2比1,所以就養下了。
一是因為大冬天,又對這隻狗狗的衛生情況不了解,所以當晚就把狗狗養在車庫。房東用紙板箱給他做了個窩,再用紅外線取暖器對著他吹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我們去車庫看狗狗,使我們一房子小夥伴驚呆的是,狗狗再也不瘸了,走路也不跌跌衝衝了,整個兒一個小皮孩兒,看上去是非常健康,並且跟我們要好得不得了。
之後我們是把狗狗就一直養在車庫了。房東給他取名OSCAR。並且也從獸醫那兒知道他的品種是PIT BULL。
幾天之後,我是之前定好要回國一個半月的。一個半月後,我從國內回來,回家時,房子裏沒人,車庫不是ATTACHED,而是DETACHED的,所以車庫和廳之間有個天井。狗狗在天井裏隔著落地玻璃門看見我回來,興奮得嗚嗚叫,兩隻前爪一個勁兒地扒拉玻璃門。而我在廳裏看見OSCAR卻驚呆了,一個半月不見,他大得不得了。其實我從小是怕狗的,又喜歡又怕的那種。當時我都不敢開門了,是真的不敢開門。但看他這付可憐樣兒,我最後還是開了。剛把落地門打開一點點,OSCAR就衝我撲上來,說實話,我當時真的害怕的。然後OSCAR就撲在我身上蹭啊舔啊。開心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