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很害怕,小孩經常被嚇哭,小區裏數次發生狗咬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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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很害怕,小孩經常被嚇哭,小區裏數次發生狗咬人的事件。”小區物業管理處王主任稱,他們統計,小區裏大概有20條大型犬,有業主甚至一家養了多條大型犬。他證實說,小區裏曾經多次發生狗咬人事件,“我們的員工曾被狗咬過,我兒子前幾天在小區裏被狗咬傷現在還沒好呢。”小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稱,他們曾對小區養犬進行調查,但有的業主不配合。


本報訊重罰養犬人並不是解決養犬問題的出路。昨日,兩名法學專家針對犬傷人追究主人刑事責任建議作出回應。

“法律有它自己的規律和延續性”,北京大學法學教授佟強稱,不應該有問題解決不了時就求助於重罰,我國目前並不缺少對養犬人的責任規定,也不是處罰力度不夠,而是這些規定沒有得到落實。對犬的管理不是常態的,而是運動式的。如果無法落實日常管理,這場整治行動一結束,所有的問題還將固態複萌。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白建軍認為,我國目前對養犬人承擔刑事責任的規定隻有一種,就是當養犬人可以控製自己的犬時,故意地放縱或者指使犬去傷人,可以按照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去處罰。至於犬主人在無法控製犬、自己又沒有主觀故意時造成的犬傷人,隻能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並處行政處罰。即使要加大處罰力度,也必須限製在行政處罰範圍內,絕不能任意動用刑罰手段,這是治理養犬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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