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混亂啊。1. 不經朋友同意,隨便送人寵物是不尊重人的表現

來源: Churchill 2013-01-17 14:26:2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04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Churchill ] 在 2013-01-20 13:16:5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於人於動物都不利。2.即使你要養狗,也不能強送你呀?你養跟她養是兩碼事 3.她家倆狗掐架,是狗狗行為的問題,為啥就不願意花時間解決而以送走一隻狗來解決呢?主人在養狗方麵是很輕率的,根本沒把狗狗當作家庭成員予以重視。

即使你跟她是好朋友,也得說明白,你現在比較糾結,正如阿發娘所說,你接手吧,自己沒準備好,不接手吧,舍不得狗狗給送shelter。要讓她明白她把你推到一個很尷尬的境地,這一點她是有責任的。

所有跟帖: 

啊呀,你說的太好了!!!朋友把我推到這個很尷尬的境地,真是很為難! -小晶- 給 小晶 發送悄悄話 (334 bytes) () 01/17/2013 postreply 14:38:50

你是一個很嚴肅的potential dog owner,考慮問題比較全麵。這是值得稱道的 -Churchill- 給 Churchill 發送悄悄話 Churchill 的博客首頁 (825 bytes) () 01/17/2013 postreply 20:00:52

“隻要你心中接納他為家庭成員,他也一定會很快進入角色的“ - 有道理!! -qiuqiu03- 給 qiuqiu0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7/2013 postreply 21: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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