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難看,屬於那種第一眼就給人影響很深的人,隨著年齡和閱曆的增長,還有平時的保養,氣質已經完全可以彌補容貌上的差異了。現在絕對是個大美女(不要臉一下)
在我的故事中有兩個男人,一個是2002年來加拿大就在一起的初戀男友,稱他為EX吧,一個是今年朋友介紹我們認識剛分手的男人稱他為L吧。
2002年4月,我帶著$6000加幣和兩個行李獨自一人來到了加拿大的渥太華,開始了我留學生涯。在來加拿大的第一天我就告訴自己,從今天開始就要靠自己了,父親在我來加之前做虧了一筆大生意,傷筋動骨,元氣大傷,連家裏的房子都沒有保住。他本不同意我在這樣的情況下來留學,因為他不能再給我任何經濟支援了,可是我拿著簽證不甘心,在爸爸麵前拍著胸脯保證我自己搞定。於是我抱著壯士一去不複返的壯烈來了。那一年我22歲。接下來的日子我過的很辛苦,不敢用那6000塊,那是我救命的錢,於是我拿著地圖,用我不太流利的英語問路找房子找工作。終於半個月後我找到了一間很便宜的房間,和一份工作,在一家自助餐館做傳菜員,一周工作60個小時,$5.5一小時。我高興壞了,一個月我可以賺到$1200多,暑假幾個月過後,我可以存夠9月上學的學費了。5月份我認識了EX,學生,我們很快走在了一起,幾個月後還搬到了一起,我們共同努力工作學習,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2005年年底。05年底,EX家也出現了一些變故,無法再提供經濟支柱了,他一籌莫展。我心疼了,在沒有經過我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我用common law的名義換了工作簽證,開始打工供他上學。2007年夏天他畢業了,我很高興,我以為我可以回到學校讀書了,可是無奈他找不到可以移民的工作,心情很糟。在這期間他母親也來加拿大探親了,當他媽媽知道他兒子以後要供我讀書,一百個不樂意。當時我年輕氣盛,不懂得婉轉,和他媽媽起了不少爭執(但是沒有把這件事擺到台麵,雖然大家心知肚明)。終於,在2008年我們分手了,不過當時我們有協議,無論如何,他申請移民的時候要幫我也一起拿到身份,所以我們雖然分開了,但是還是保持著commonlaw 的關係,終於他找到了可以移民的工作,在去年年底我們通過了移民麵試,今年年初登錄了。我們的關係也終於告於段落(在這期間我們除了為移民的事情聯係過就再也沒有別的私人聯係了)從2008年到2012年年初,我一直單身,我對愛情一直是很有信心的,我相信我的MR Right一定會在世界的某個地方在找我。所以我堅持著自己的原則,即使再寂寞,再困難,我也不願意隨便找個男朋友。我安安分分的生活,勤勤懇懇的工作,打算今年9月回學校完成我的學業,找個正式的工作。今年我也32歲了。這是我2002年4月到2012年3月的路程。
今年3月,朋友介紹了L給我,36歲,公務員,和我在國內是同一個城市的。09年離婚,有一個兒子跟著媽媽,他每個星期帶兒子2天。我們見第一次麵的時候我沒有太大的感覺,隻是覺得他還Ok,身高還行,179Cm,我170,而且我喜歡穿高跟鞋,所以我要求我的另一半一定要177以上。而且感覺他很壯,他喜歡練肌肉,手臂胸肌都很強壯。我們第一次見麵的那頓飯在Red lobster 吃的, 從7點不到吃到11點,我們聊了很多。他說不記得他爸爸長什麽樣子了,父母在他2歲的時候就離婚了,父親就再也沒有回來看過他,他母親是個很倔強的人(其實這句話是有伏筆的,隻是我的個性太大大咧咧,不上心)所以當年他和他前妻離婚的時候他用了將近一年的時候挽救,他不想他的兒子重蹈覆轍,可是他前妻鐵了心要離,最終他們09年離婚了。他們的這段婚姻是被他家裏人極力反對的,但是他很喜歡前妻所以還是頂住壓力結婚了,他媽媽為了這件事3年沒有跟他講過話,不見他們,孫子也不要。 隻是最終還是離婚收場,他很傷心。後來L說他再談戀愛結婚一定會聽媽媽的話,他媽媽不同意他就不會再繼續。這句話也是有含義的,隻是我沒有聽出來,還傻乎乎的說,當然要得到家裏人的同意才行啊。我對他動了心是因為在他說他和他前妻的事情的時候,他沒有說他前妻一句壞話,隻是說在一段婚姻裏,失敗了,不能說誰對誰錯,隻能說大家沒有辦法再在一起了。當時我就覺得這個男人很有品。吃完飯後,我開車送他回家(他不會開車,這是他的弱點,怎麽學都考不過,他自己說的)當天回到家後我也沒有感覺到什麽,累了,第二天還要上班,就睡覺了。三天後的一個夜晚,我洗完澡躺在床上,放空中,突然不知怎麽了就想到他了,於是我意識到我可能喜歡他了。帶著他的樣子我睡著了。第二天下午,我上班時無聊,給他發了一封郵件,說我很喜歡跟他聊天,感覺不錯。 我想這應該是我犯下的一個錯誤,不應該太主動。 後來他給我打電話邀我周六一起去Montreal 玩,看看他來加拿大後停留的第一個城市的生活軌跡。我很感動。在Montreal 我們玩得很開心,雖然下著大雨,可是他撐著傘,我正好可以挽著他。他深情得看了我一眼,用另一隻手握了握我挽著他的手,很溫暖。他帶我看了他的學校,教堂,downtown,他曾經打工的地方,經常去吃飯的餐館。跟我說這個城市的曆史,故事,人文地理。我覺得這個人很博學。而且他走路很慢,很遷就我,一定讓我走在馬路裏麵,傘也打在我這邊,他的半邊都濕了。我很感動。在回來的灰狗上,他問我想好了嗎?我看著他說,嗯,想好了。於是他吻了我,我們的戀愛關係正式確立。我覺得我好幸福。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我仿佛在火山口。他天天給我電話,打到他電話沒有電為止。每周我們見兩次麵(因為他很忙)周三我們一起吃晚飯,周日我們在一起一整天。過了兩個星期的快樂日子,在這兩個星期裏我覺得我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寵著我。雖然我32了,但是由於我大大咧咧,喜歡笑,很開朗的緣故,所以他說跟我在一起很舒服。周日在他家的時候,他在廚房裏倒水給我,我從背後抱著他,靠著他,我感覺很有安全感,很舒服。他回頭看著我,說這就是我一直在尋找的感覺。我好感動。接下來我們一起靠在沙發上,找了部電影看,靜靜的待在家裏,享受我們兩個人的時光。再後來,男人嘛,怎麽可能不去想別的事,他吻我,要求我。我覺得太快,我拒絕了。說不要太快了,如果你家裏人不同意我們要分手我會受不了的,我不想受傷害。我在這方麵很保守。 他看著我說,我有多麽喜歡你難道你感覺不出來嗎?我感動了,接下來的事情就不必細說了。接下來的日子我被他捧到了手掌心上。我開心極了,以為我找到了我的MR Right.不止一次跟他說,我等了4年終於等到了。我堅持自己的原則是對的。他聽了就會摟著我說傻丫頭。5月,他開始忙了起來,因為政府開始了大裁員計劃,每個人都人心惶惶,他雖然對自己的業務能力很有自信,但是每天在這種環境裏待著也是有影響的。有一天,他跟我說,他要寫續職報告,這次每個人的去留就是看這篇報告的好壞了,所以周三我沒有辦法和你吃晚餐了,直到7月一切塵埃落地,我在陪你出去度假,好好彌補。不過周日還是要見麵的,我會想你。我不是無理取鬧之人,當然沒有異議,隻是心疼他所承受的壓力,囑咐他要小心身體。我以為他忙,我們無法像以前一樣就算沒有時間見麵但是可以打電話,可是一個星期沒有電話,沒有短信,沒有郵件。我有些受不了,於是在星期天我們見麵的時候我像他說出了我的疑惑,他還是一樣,我很忙。對不起!很誠懇的說,這是在為我們的將來而打拚。我除了感動還能說什麽。接下來的日子都是這樣沒有聯係,隻是周日見麵。但是在上上個周日我感到了異樣,他對我不再熱情了。以前一見麵就是一個擁抱說我想你,但是這次沒有。我問他怎麽了,他說他累了。我沒有在懷疑還很心疼他。我問他你告訴你媽媽我們的事情了嗎?他沒有正麵回答我,隻是說他母親身體好,得找個機會。我心裏很納悶,這是高興的事情啊,為什麽不能說。我媽媽聽說後不知道有多麽高興。我有點生氣,但是也沒有發作。上個周日因為我搬家所以沒有去他那兒。他居然也沒有電話,問我家搬得怎麽樣了,要幫忙嗎?我火了,打電話給他,他電話關機。直到周一我打電話,他接了,聲音判若兩人,說周三我跟你聯係,我太忙,就掛了。我那個氣啊!!想想不對,有什麽話當麵說清楚,不要拖拖拉拉的。於是晚上8點我衝去了他那邊。他對我的到來很不滿,我敲了30分鍾的們他才慢吞吞的來開,說我們出去談(我肯定家裏沒有別的女人,別問我為什麽,我不想說細節) 後來我們找了個地方坐下來,我說, 你可以開始了,為什麽? 他連看都不看我。隻是說他跟他母親說了我們的事,他母親反對。覺得我獨自在這裏10年,書沒有讀完,工作也不好。這10年的時間是他們無法了解的,他媽媽認為我在這裏10年是不清白不幹淨的。我問他,你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沒有用心去感受過嗎?你媽媽沒有見過我,沒有和我說過話,憑什麽這麽汙蔑我,而你也相信。他隻說了一句話,你有你的道理,但是大人說的話也是對的。我不會再為了一個女人讓我媽媽再三年不理我了。他整個人完全變了,冷冰冰的,完全不是以前那個嗬護我的人了。我在加拿大多年的生活讓我養成了一個習慣,無論多麽難受,心裏在淌血,我的臉上都是掛著微笑的。我以前跟他提起過這個,他當時還一把抱著我心疼我,說以後都要讓我開心的笑。我一貫微笑的看著他,和以前開心的笑完全不同了。我說,如果我真的是做了什麽不幹淨的事情,我不會到現在還沒有讀完書,我沒有文憑不是我笨,而是我沒有錢,負擔不起國際學生的學費,現在我有身份了,不用多交三倍多的學費,我可以回學校有多麽開心,你知道嗎?再說我為什麽沒有讀完書,我和EX的事情他都知道,他還心疼過我。可是現在卻變成我不幹淨!!如果我做過見不得人的事情,我不會和別人share 還住在客廳裏。我沒有名牌。我開一輛08年的二手美國車。這些你都看不到嗎?我的曆史不幹淨?? 我從來沒有受過這種侮辱,我的祖宗18代都是幹幹淨淨的,雖然不是大富大貴,身世顯赫之家,但是絕對是清清白白之家。我在這裏更是始終堅持自己的做人原則,再累再辛苦,也不會踏錯半步路,就怕為一時之利讓我後悔痛苦一輩子。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二個男人,卻是這樣。現在我明白他的前妻為何鐵了心要和他離婚,他說過他和他前妻開始有間隙就是因為他想申請他媽媽過來一起生活,他前妻死活不同意。想來當年他前妻也在他家受了不少委屈(他媽媽都沒有見過我,就可以下如此判斷)。我也明白了他在我之前還有一次為期一個月的戀情結束恐怕也是因為他媽媽。我太傻了。難怪我的朋友都不看好他,說我是個後知後覺乃至不知不覺的人,凡事往好的方麵想,把人的優點無限擴大,無視缺點。我真的是太傻了!還想起一件事,我的左後肩下有個小小的一元錢大小的蝴蝶紋身,是我對我愛情的向往。他看了後告訴我說,他也想紋一對天使的翅膀在後背,不要太大,小小的就好,可是怕他媽媽罵他。我說那你就紋在屁股上麵一點後腰的地方,你媽媽就看不見了啊。他說他媽媽還是會看見的。我當時心裏就不解,這裏你媽媽也能看到,你在家不穿褲子的啊。現在想來,恐怕也知道為何了!
還好我周五就要回國了,可以讓我暫時逃避一下,讓家裏人陪我度過這個坎。不過我父母很傷心自責,我爸爸怪自己當年做生意沒有看清,讓女兒受如此羞辱,我媽媽自責把我一個人放在加拿大10年沒有找好照顧我,我父母在電話裏老淚中痕,我從沒有見過我爸爸掉過眼淚,這次為了我卻~~我太不孝了!!
這就是我在加拿大的10年生活。這次短短幾個月的戀愛分手,竟然比前一次幾年的還痛。說實話我不恨他,也不怨他。隻是希望在我回來加拿大後,能調整好自己,等待下一次緣分的到來!
我心中鬱悶,請大家不要拍我,現在本人經不起了。^-^ _(a) _(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