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不算斷舍離?

上周四,家裏有一台筆記本電腦突然不工作了。我們一開始並沒有當回事,心想家裏還有三台電腦可以用,四個人之間應該可以周轉得過來吧?

    大錯特錯!我們完全低估了事情的嚴重性,或者是我們對電腦的依賴程度?四口之家的四台電腦,就好像一輛車上的四個輪子,雖然隻壞了一個,但是光靠剩下的三個輪子是絕對開動不起來的!

於是乎,周四和周五兩天,在我們家最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Where is your computer?  Can I use yours?”  他借我的,我又再借你的,你再借他他的.....,幾輪轉手下來,最後終有一個人兩手空空無電腦。而那個人就是我!星期五晚上,我的電腦被借用( 其實是被 “征用” )了,網上的休閑活動被迫轉移到手機上進行。什麽叫由奢(電腦)入儉(手機)難啊,太有體會了。(我其實還有一台工作電腦,但是用它來寫博,在 Netflix 和 Youtube 追劇好像不太合適?!)

忍無可忍,我讓先生周六一大早就打電話給蘋果店,看看能不能定個時間把電腦修好,越快越好。得到的回答如下:家附近的 Genius Bar 的預約已經排到了兩個星期以後;那就是說最快也要等兩個星期!還有,修複或更換電腦顯示器估價是 400-700美金之間!!那豈不是買一台新的更合算?!

古人有二桃殺三士,我們現在是四人三電腦,實在不利於大家的安定團結。不能再拖了,當機立斷,買!網上下單,到店裏提貨,打開裝好,一氣嗬成,半天就搞定了。家裏又回到人手一電腦的狀態,個個開心,好像昨天和前天的電腦危機從來沒有發生過。

但是,我和先生在買電腦保護殼上有一點小小的分歧。我覺得再買一個原來用慣牌子的硬殼就好,不到二十塊錢,物美價廉。先生建議換買新款的殼,附送電腦包,還有一個小包放手機,耳機和數據線,三十塊錢。我堅決不同意。雖然就差十塊錢,但是那些什麽大包小包都用不上啊。它們到家就是垃圾,都是先落灰,再被捐贈的命運。我提醒先生,上個月剛剛捐掉了兩個電腦包,還都是在蘋果店裏買的,其中一個新嶄嶄的;現在何苦又 “買” 一個贈品呢?(順帶吐槽,蘋果店裏的小配件宰人太厲害,一個電腦包就要五十美金;而網上同款不到二十塊。lol!)

先生被我說服了。

塵埃落定,我開始思考這次的電腦事件和電腦包插曲。

電腦是現代人生活裏重要的一部分,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因為用得上,所以我認為值,花上千的銀子買電腦,我眉毛都不抬一下。但是十塊錢的電腦包,白送也不要,更不要說多掏錢買。

用不著的東西到了家,占據空間不說,還得上下搬運清理,等到下定決心要捐出去了,少不了分類打包,最後開車送到捐贈點。這一通折騰,要耗費我多少時間精力?而這種耗費又何嚐不是對我生活的一種侵奪和占據?網上有一句流行語,“所有你以為你占有的東西,都會反過來占有你,占有你的時間,你的空間和你的精力。” (You don’t possess your possessions - they possess you.)  我覺得很有幾分道理。我做不到極簡主義者的清心寡欲,但我希望在物品的進出去留上能夠時常保持一種清醒的,“挑剔” 的態度:適者取,入,留;不合者斷,舍,離。

在衣著消費領域,有一個術語叫 CPW (Cost-Per-Wear)。顧名思義,一件衣服的花費 (被除數),除以它被穿著的總次數 (除數),得到的數字 (商)就是每次穿著的花費,Cost-Per-Wear;這個商自然是越低越好。所以,一件衣服的穿著次數越多,即除數越高,得到的 Cost-Per-Wear 也就越低,達到了物盡其用的目的。依此類推, 經濟消費裏的 Cost-Per-Use 也是同理。比如現在,我買一個電腦,使用次數越多 (除數越高),最後得到的 Cost-Per-Use 就越低,實現了物超所值。

買一個電腦,就整這麽囉哩囉嗦一大篇,我是不是有點太矯情了?或者年紀漸長,越來越喜歡自戀自誇了?好像《圍城》裏方鴻漸的父親方老先生,“近來閑著無事,忽然發現了自己,像小孩子對鏡裏的容貌,搖頭側目地看得津津有味。這種精神上的顧影自憐使他寫自傳,寫日記........。” (見《圍城》)哈哈!不管怎麽樣,我覺得把感慨付諸筆端,清空思緒,也是很重要的斷舍離呢,mind decluttering 要定期進行才有利於心理健康嘛。

鄰居送了我們一個蘋果蛋糕 (apple cake),滿滿的秋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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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猶未盡 -NJM- 給 NJM 發送悄悄話 NJM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30/2021 postreply 06: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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