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母求紅還是大義滅親,美國教育真的有問題嗎?

舉報者大多來自“爆.曆.分子”的朋友、家人。因為,隻有親近的人,才能辨認出那些戴口罩的人,或者在視頻圖像中模糊不清的頭像。

 

看到如此之多的“朝陽群眾”湧現美國,渴望平靜的人們本應該感到欣慰。因為,不用害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禍害人間。

 

然而,很多人卻不禁脊背上一陣寒意。難道,一個新的告密時代正在降臨?

家,還是不是我們可以不用偽裝的地方?

 

被遺忘多年的“張紅兵”因為美國的海倫娜而再次出現在網絡裏。人們又看到了上個世紀70年代的“告密少年”。

 

16歲的張紅兵因為無法接受母親對紋.革的汙蔑,毅然決然地舉報“人民的公-敵”。

 

中國的張紅兵,美國的海倫娜,都是十七八歲的年輕人,都是懷著自己的美好理想和認知,堅決地選擇了自己的立場。

 

他們這麽做,或許從來沒有想過,他們會成為自己時代裏的網紅,要麽“遺臭萬年”,要麽“流芳百世”。

 

遺憾的是,曆史很快就證明了,張紅兵在一個錯誤的年代做出了當時所謂“正確”的選擇,結果卻成為了曆史的反麵典型和小醜,也永遠地失去了母親。

 

海倫娜所處的時代,還沒有長到可以下結論,她究竟是大義滅親的楷模,還是另一個告密時代的犧牲品。

 

對一個人行為的對錯評價標準,似乎從來就沒有統一過。

 

在人類曆史上,甲方大義滅親的英雄往往是乙方的千古罪人。


對於普通人而言,自己的對錯,很多時候,取決於自己支持的政權的勝敗。

 

張紅兵的母親被執行了死刑。張紅兵悔恨終身。

 

美國少女海倫娜的母親丟了工作。海倫娜今天仍在網上籌集15萬美元。因為缺了母親的財務來源,海倫娜將無錢完成大學。幾乎三個月的時間裏,海倫娜完成了目標金額的一半。


三個月裏,海倫娜沒有看到母親,她們,誰更後悔?又該後悔什麽呢?

 

年輕的海倫娜曾在媒體報道中高調地宣稱,絕不後悔。

 

對普通老百姓而言,揭發自己的父母究竟是正義之舉,還是賣母求紅無關緊要,人們感到了一種唇亡齒寒的不寒而栗。


親人的告密,仿佛一把懸在頭頂的利劍,你不知道,什麽時候,哪一句話會觸動那個開關。

 

可是,不依法舉報真的有違良俗,甚至違法嗎?這恐怕要留給各國的法律機構去解釋。

 

不過,中國古代的法律體係中,明文規定,允許“親親相隱”。

 

《論語》中有一則故事: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葉公認為,正直的人是告發自己父親偷羊的人。而孔子認為,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正直就在其中了。

 

孔子的觀點,成為後世君王建立禁止親屬間互相控訴,保護傳統的倫理秩序的基礎。

 

秦簡《法律問答》中提到:“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聽。……而行告,告者罪。”

 

唐朝的法律也做出了類似的規定。控訴自己家屬的,有罪。

 

道德,良俗,法律,似乎,還是人說了算,就看是誰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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