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號下午兩點左右,小腿疼痛已經到了無法忍受的程度 (unbearable)。去Kaiser Permanente 的急診室。等到快4點,終於有了一個床位,等醫生來檢查。
檢查結果,心,肺,腹部,都沒問題。小腿水腫得厲害。但沒有傷口。醫生問:你的疼痛指數是多少? 從1到10。我不假思所的說:10。
我並不是一個很不能忍受疼痛的人。但那天下午實在受不了了。我捂著被子,痛苦的在嚎,不是哭。因為覺得男兒還是不該掉淚的。那個痛,好像有千百根針紮在小腿上。而且是持續性的。嚎了半天,終於決定去看急診了。
醫生給開了止疼藥,嗎啡15 mg。另外也打了抗生素,因為擔心可能有一點發炎。醫生不確定到底是什麽原因造成我這麽疼痛。但決定我必須住院,觀察幾天。當晚沒床位。第二天清晨,送我住進了醫院。
在醫院裏,嗎啡藥效隻有兩個鍾頭。藥效過了。我的疼痛指數又是10。在醫院折騰了三天。醫生推測可能是 Pluvicto(治療我的癌)的副作用。讓我出院回家觀察。並且也通知了我的腫瘤科醫生。停止我下個月的第四次Pluvicto治療。看看是不是這個治療引起我小腿的劇痛。希望我再也不會對醫護人員說:我的疼痛指數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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