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說我這癌症病人目前的狀況。不是抱怨,也不是要博取同情。隻是想正麵的把自己的感覺述說出來,或許對某些人還是有所幫助的。
大概在今年(2023)5月左右,右手臂腋下,異常疼痛。最先以為是釣魚釣太多了,傷了肌肉。心想休息一下就好了。但10天後,情況不但沒好轉,反而常有劇痛(acute pain)。把這新的症狀告訴了神經外科醫生。他叫我趕緊去照MRI (核磁共振掃描)。那是9月5號的事情。那天早晨做完了MRI,當天下午就搭飛機前往台北,準備參加9月中在宜賓舉行的“兩岸情,李莊行”。因為先父抗戰時,曾在李莊,中央研究院工作過。一直就想去。
7號到了台北,8號就收到醫院的檢查報告。神經外科李醫生要我馬上去見他,研究對策。當時,心理真是躊躇不定。想著,好不容易有機會,跟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去李莊看看我們父母親年輕時生活過的地方。這個機會,因我這癌症,就要失去了。內心掙紮,真不是他人能體會的。
8號晚上,我從師大會館出門,跨過和平東路,在師大路上遛達。想找點吃的。但見小吃店,琳琅滿目。福州麵,豪哥炸雞,牛魔王牛排館,義大利麵,燉飯,等等。我走走就得休息一下,因為右半身疼痛得厲害。真是步履蹣跚。雖然有一點點無可奈何,但是也沒有覺得自己可憐。人就是要麵對這些。看到身邊一群群的年輕學生們,談笑風生。好生羨慕。但自己不也走過這段路嗎?不遺憾的。
回到旅館,經過一番思考,還是決定回西雅圖治病。醫生已經三番四次的要我回去。我雖視死如歸,但也還不是敢死隊。第二天9號的飛機,10號就回到家了。前後6天。
回來後,就緊密羅鼓。看神經外科,腫瘤科,放射腫瘤科,安撫科(Palliative clinic)。目前,接受放療,下星期二,放療結束,再做打算。在此同時,我也提出了安樂死(Death With Dignity Act)的意願。
現在回頭,細數我身體的改變,及前麵提過的“我的感覺”。
從“頭”開始。由於吃抗癌藥物,副作用之一是身體平衡狀態不好。起身,轉動身體,都不可過快,否則有可能會摔倒。這層顧慮,已經養成了習慣。不覺苦。但出門帶拐杖,就成了必需的。
右腿無力。這毛病從2015年中風後,就沒消停。家住三樓公寓,沒電梯。女兒建議租間有電梯的吧!我沒同意。告訴她,我“爬”上三樓,也不搬家。折騰什麽呀!
攝護腺癌手術後,小便就失禁。剛開始,白天出門,用厚的尿布(diapers)就行了。回家用薄的。晚上睡覺用最薄的。也沒問題。但就在幾個月前,小便已完全無法控製。必須全天穿尿褲 (diaper pants), 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每天都好像帶著個大尿袋,沒多久,就得換個新的。從早到晚,24/7。
便秘是個嚴重問題。因為用藥,放療,化療,都會引起便秘。苦不堪言。應對之策頗多。譬如,甘油球,(suppository), Fleet 等潤滑劑。也可服用Meta mussel, 增加纖維。服用鎂也可利便。但多吃prunes, 對我最有效。
下麵要介紹一下華盛頓州安樂死 “Death With Dignity Act” 的相關規定。
1.醫生要證明你的生存年限還有6個月。
2.與社會工作者聯係。
3. 向兩個醫生提出申請,需經醫生們3次同意。
4. 醫生開藥方,讓你帶回家(或你的住處)。
5. 你必需親自服用,任何他人不可替代你這工作。
這將是我選擇走完我這一生的方法。生活品質對我很重要。我這一生雖不輝煌騰達,但也差強人意。無怨無悔。就這樣的平心靜氣離世,誰說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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