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hold住,鄭重陳述倒都hold不住是為什麽呢?
另外民國社風開放,但我覺得應該隻限於年輕一代,父母一輩多是鄉紳,應該不會那麽開放,鄭母和莊母都對他們各自的婚姻曆史毫無異議,感覺有些穿越。。。 就是放到現代,也沒有這麽多開明的父母的;
鄭母的態度轉變更是徹底,最早鄭重是基於父母壓力娶了妻要了孩子;現在任由鄭家自己的親孫子認他人為父,盡管還是姓鄭。。。然後去養他姓的孫子
感覺不符合100年前的觀念,家族血脈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大家族,連私生子認主歸宗都是大事情。
放到現在,也沒有太多的男人不養自己的孩子,去養他人的孩子吧;當然西方無所謂,但是故事發生在東方啊,鄭重可能無所謂,鄭母可是農村老太太
另外,“不在一起就處不來了”是不是鄭重名箐之後也會有這個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