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十年後當房子增值時,那時你已40~50歲,用你的房子作為低押再向銀行貸款一筆錢可用於投資。如買間房出租養老時用,做其它的生意等。這等於買一間送一間。算你三十年貸款,當你65歲退休時應該已無房貸。所以基本收入將是,房租加上SS收入是。就可以有個基本生活保證。 萬一如果退休時還有很多房貸要還,也可以將加州的房子賣了搬去佛州,德州。不但有錢可把剩餘的貸款還了,還有很多錢多便可在佛州德州買房。那不就是一石二鳥的生意嗎?
為了少交點稅而錯過了四十歲買房的人生最後時機,那是鼠目寸光。最後說一句,美國州的法律是由老百姓的選票定的。大家認為不好,把他選下去!而你卻是為了他從此就不買房子。這是什麽君子的邏輯?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