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當年本科畢業時,找的工作是一個很好的部委的很有前途的崗位。但是我一心出國,所以他工作六年以後辭職,追隨我來美。
我丈夫是國內本科上大學時認識的,國人,從年少一直走到現在。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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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見識了,真沒想到國人也有自己掙的錢不讓老婆花的。一定跟聶耳一樣,是南方人。
-色大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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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25 postreply
09: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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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工作不僅僅是賺錢,還是一個人在社會上的 identity,所以你必須要有自己的地位,必須去工作。和家裏有沒有錢無關
-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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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25 postreply
1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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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在經濟上獨立的女人更受人尊重。我女兒談戀愛時我一直告訴她吃飯時2人AA製,生日禮物超過500不接受,除非你們定婚。
-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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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25 postreply
1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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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婚前簽協議我可以理解,但婚後掙的錢不讓配偶花,個人感覺過分了。按照這個邏輯,那麽妻子
-色大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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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25 postreply
12: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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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是不讓花,應是帳務分開。婚前協議一般指房產。這是各個人家的喜好。一般講如沒啥特殊喜好化不了多少錢。都無所謂化誰的錢
-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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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25 postreply
13: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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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活到要寫遺囑年齡了,還有啥可多算的? 家庭合慕關鍵是二人做事要識相,多點少點都無所謂啦。
-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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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25 postreply
13: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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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國家都要有契約精神。一個國家不能說了不做,一個家庭要大家自覺,不用說穿。一個人要堅守自己的人格
-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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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25 postreply
14: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