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條約也是清朝政府與外國簽署的第一個對等的外交條約,如在對方土地上享有同等的領事權,雙方公民可自由去對方國家工作,學習,移民等。中國的留美學生的曆史就是從那時開始。1872年清政府派出留美少年班乘船到達美國。,,,該條約現保存在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館,樓主可去自行去查閱,無需介紹信。
後來美國就有了華工,有了現在還在的 chiantown。華工引起歐美白人勞工不滿的原因是就業機會和工資! 大批華工接受比普通市場價低得多的工資標準。使很多其他裔的礦工和鐵路工的反感。特別是當西裔礦工工會號召罷工時,華工們(那時華工沒有自己的工會)很多華人乘機為自己找到了工作。這樣幾次以後這個問題引起了一些州的議員的注意,因為美國是一個民選國家,議員是由該州居民選出,他得替多數居民說話,為了西裔勞工的工作機會,當時的華盛頓州議員page提出排華法案作為早前Burlingram Treaty 的一個修正案獲通過,暫停華人勞工簽證和移民,為期十年。後又延長。這個法案的英文叫 Exclusion of Chinese Act。後來該法案又加了限縮先前已在美國的華人離境等。
時間轉到1943年,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那年宋美齡在美國國會的署名演講。期間宋美齡沒有告訴美國 ”我們中國人不吃這一套!”,instead,她說,美利堅是一個建立在人人生而平等的偉大國家,每一個種族理應得到平等的對待,為什麽華人得到的卻是 exclusiv ? 當時就有立案到了該年年底國會開大會時通過並廢除排華法案。
大概就這些,還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不多講了,以上所述全憑多年來我看的一些書報所見所記憶。可能會有錯誤望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