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鄉明月|生活】第079期 讓生活叫孩子起床:美國式的童工

【他鄉明月|生活】第079期 讓生活叫孩子起床:美國式的童工

嗨,聽到我聲音的親人和朋友,你好嗎?我是三小姐曉鸝。

 

你那裏最近是不是也特別熱?我這裏今天是95華氏度,就是攝氏35度,新聞裏說有些地方都打破了曆史最高的記錄。這大夏天的,烈日炎炎,幹什麽都沒精神。幸虧我在假期,可以躲在家裏乘涼,不用在外麵受苦。可是,我家倆姑娘可得天天頂著大太陽去上班,一大早,七點一刻左右就得出門,下午五點多才能回來。天天一回家就喊:“哎呀,太熱了,熱死了!”

 

這是怎麽回事呢?很簡單,因為她們都在利用暑假的時間打工。你可能要問:“你家孩子不還在讀書嗎?這就能打工了?合法嗎?”對,沒錯。我家老大是上大學了,但老二的確還在讀高中,還不是成年人,但她們也真的能合法打工了。這是為什麽呢?這就是這期我想聊的話題:美國的童工,兒童的童。

 

對,我沒說錯,是童工,也就是未成年就工作的人。在美國,是可以合法雇傭童工的。沒想到吧?早在1938年頒布的《公平勞動標準法案Fair Labor Standards Act》裏,就有關於童工的專項內容,這也是這個法案被後來的人稱為《童工法》的原因。但是,這裏說的童工,並不是我們在老電影裏看到的那些被壓榨被剝削的任意年齡段的童工。法案裏對童工是有非常嚴格的法律界定的。法律規定,在美國,14歲以下的孩子是嚴禁做有合同的正式的工作的。同時,對14歲以上孩子的打工時間、工作類型、工作環境、工作報酬、雇主的責任等等,都有非常嚴格的要求。比如說:14到15歲的孩子,每周最多隻能工作18小時,而且隻能在上午 7 點到晚上7點之間的課餘時間工作,不能做夜班,並且僅限於做非製造業和非危險性的工作。那,16到17歲的孩子,工作時間每周最長也不能超過48小時,每天不能超過9個小時,每周不能超過6天。同樣,她們也不能從事有害的和高風險的工作。在美國,雖然每個州的規定不一樣,但一般來說,18歲就算成年了,18歲以上就可以開始正式合法工作,也可以獨立報稅了。那我這裏說的童工,就是指18歲以下的這些孩子。

 

說到危險性的工作,有些工作我以往並沒有覺得很危險,但卻是法律禁止青少年去做的。因為美國的法律對18歲以下的孩子能做的工作是有嚴格要求的,如果你去看具體的法律條款,就可以看到她們不能涉及的領域列了幾十條。我隨便挑幾個讀給你聽:比如“不能進行任何烘烤活動”,這當然指的是專業燒烤,不是自己家用烤箱的那種; 不能“操作微波爐”,除非隻是一般的加熱食物。這一條是不是你也沒想到?反正我從來沒意識到用微波爐對孩子是有危險的;還有,不能“清理超過100華氏度(也就是攝氏37.8度)的灶麵” ,這個可以理解,怕燙著了,對吧?不能做“爬棚架”等高於地麵10尺,也就是3米以上的工作,這個算是高空作業了;也不能“在娛樂場所工作”,除非你是演員,那是另外一回事。等等等等。總之,對童工的安全和權益的法律保障是老美法律裏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

 

那,美國家長對孩子打工這件事的態度是怎樣的呢?一言以蔽之:他們舉雙手讚成!因為首先,像我剛說過的,老美對童工的權益提供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在打工之前,需要先申請工作許可證。我家孩子申請工作前首先要填表,還要提供社會安全號(這個號碼具有唯一性,就每個人隻有一個,作用有點像國內的身份證號),還有護照(這是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帶照片的證件),還有出生證(這個能證明孩子和父母的關係,因為這張表還需要父母的簽字)。那開始工作以後,就要遵守嚴格的工作時間和工作條件的限製。當然,雇主必須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和適當的工作環境。如果雇主違反了《童工法》,那就會遭到嚴厲的懲治。所以,孩子去打工是有安全保障的,他不僅能賺點小錢,還可以鍛煉自己,增加社會經驗,何樂而不為呢?你說對吧?

 

其次,美國文化本身就是很務實的。從法律上說,18歲成年以後,父母就可以不再負擔孩子的任何費用。那18歲的孩子怎麽才能養活自己呢?當然是去打工。如果他們以前就有過工作經驗,對申請新的工作當然是有好處的。所以,老美從小就會培養孩子的獨立生活能力。這個獨立生活能力不僅僅是指日常生活、做飯、學習、鍛煉等等,更重要的是培養孩子經濟獨立的概念,讓他們學會賺錢。

 

再說,三個月的暑假,把孩子放在家裏天天看手機玩遊戲肯定是不行的,那樣的話,還不知道要和父母生出多少口角來呢!那讓她們出去工作,既可以找點事幹,也可以去體會成年人的不容易。慢慢地,自然而然也就學會了體諒父母,而且花錢也就有了計劃。就像我家姑娘,那天回來跟我們感慨說:“天啊,我才發現,當老師是天底下最辛苦的工作!”因為倆人今年暑假都是和不到十歲的孩子打交道,天天被孩子們層出不窮的問題和各種意想不到的表現在挑戰極限。所以,才發現原來賺點小錢也不是那麽輕鬆的事。所以,那天老二說要和朋友去紐約玩幾天,我們說花你自己的錢就可以。她一聽就笑了,和我們討價還價:“咱們三七開好不好?”特別逗。還有我家老大,在我們回國的一個月裏,把每一筆花銷都記了賬,時間和金額寫得清清楚楚,等我們回來報賬。這一點其實讓我們特別欣慰,因為她們多多少少開始學著理財了!報完賬還給倆人發了獎金,獎勵她們能妥善地安排自己的生活。當然,她們去工作也能體會到工作帶來的成就感。這期的封麵照片,就是老大和她夏令營裏七八歲的學生一起做的一個手工,是在一片麻袋片上,用毛線繡的紅蘋果,還裝了一根樹枝當卷軸,可以掛在牆上的。你去看,還不錯,有那麽一點質樸的藝術感。

 

在我看來,美國孩子的工作分兩種:給錢的和不給錢的。不給錢的就是做義工。在美國,從初中開始,畢業條件裏麵就有了做義工的時間要求。到了高中,做義工不僅僅是高中畢業的必要條件,更是申請大學的一項重要參考指標。雖然,每個高中對義工時間的要求不一定相同,但都是多多益善。20年前,2003年,美國設立了一個“總統誌願服務獎“,就是大家常說的”總統獎“,每年都頒發給做義工超過一定時間的人。這個獎分兒童、青少年、青年、和成人四個大組,最小的年齡要求隻有5歲。當然,不同組別能得獎的小時數也是不同的。比如說青年組,也就是16歲到25歲的人,一年做義工的小時數,隻要超過250就能得總統獎的金獎。所以,每年都有一大批的高中生申請”總統獎“,而且把得到的證書、總統親筆簽名的信、和紀念章作為申請大學的輔助材料。這種工作,雖然沒有收入,但孩子們一樣得到了鍛煉,增強了動手能力、社交能力、領導能力、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等等,也多多少少了解了一點社會,同時也真正服務了社區,建立了社會公德心和奉獻精神。它的作用和影響顯然是非常積極的。

 

可以說,在美國,沒有一個孩子沒有做過義工!她們做義工的活動各種各樣,五花八門。有的孩子專注在同一個領域,比如我有個學生,從初中開始就在動物園做義工,一直做到高中畢業。結果大學去了著名的賓州大學讀獸醫。也有的孩子什麽都嚐試,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我家倆孩子當然也不例外。她們做過家教,做過暑期夏令營的免費助教,也在中文學校做過幼兒班的助教。她們還撿過垃圾,清理過小溪流,在劇場當過領座員,在網球比賽中做過球童,還給養老院送過食品什麽的。

 

這樣的活動雖然不給錢,但讓孩子們積累了經驗,為申請給錢的工作做好了準備。這就是我說的第二種工作,給錢的。這一類其實也分兩種。一種就是有正式工作許可的,有雇主,有合同的工作,是有報酬的。這也就是前麵我說的做童工。比如我家老二現在做的就是這種。她受雇於一個私立學校,給參加夏令營的小學生做助教,每天早上7:45到校,下午3點結束,為期一個月。說到這兒,我順便提一句。美國是同工同酬,孩子打工的報酬和成年人是一樣的,法律規定她們的報酬不能低於國家最低的工資水平。目前,美國全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7.5美元,人民幣大概50元多一點。當然,不同的州最低工資也不一樣,像加州就是15美元,也就是人民幣100多塊。還有一種給錢的,是不是那麽正式的工作,大多數是私下裏商量好,用現金支付的。比如我家老大同學的媽媽,曾經請她給自己家兩個小小孩補習中文。我家老二幫一個曆史學家整理資料,她的朋友幫鄰居帶小孩、給鄰居遛狗什麽的,都屬於這一類。還有,孩子在家裏做家務,比如割草、清理垃圾什麽的,父母也會給她們錢。這些都算是童工。

 

除了18歲以下的孩子,美國的大學生打工是普遍現象。美國暑假很長,有三個月。有一個原因,就是給大學生留出時間打工掙學費。大學生已經成年,她們能開車,有駕照,能做的工作和成年人就不差上下。算是真正意義上的打工了。我家老大去年夏天去密西根一個藝術夏令營工作,今年在離家很近的弗吉尼亞的一家藝術夏令營工作,天天九點到三點,跟我們正常上班差不多。她的同學有留在學校工作的,有去歐洲的,有在紐約的,有去公司的......反正不管時間多長,工資多少,都有工作,沒有一個閑在家裏虛度光陰的。

 

所以,這個夏天,我就見證了一個奇跡:那就是我家孩子能自己起床,再也不用我著急上火地叫了!——如果你家有孩子,尤其有青春期的孩子,聽到我這句感慨應該是會感同身受的。實在是每天叫孩子起床真的是件大工程!青春期的孩子正在長身體,本來就缺覺,高中的活動和功課又多,晚上也睡得晚,再加上她們偶然還和朋友煲個電話粥什麽的,我家離學校開車還要走40分鍾,就得早起。所以,每天早上孩子是真的起不來。我們買過好幾個鬧鍾,每隔五分鍾定一次鬧鍾。結果,往往鬧鍾吵得我們睡不著,孩子還在鈴聲中呼呼大睡。有時候,我叫她起床,她跟我有來有往地說著話,其實人還迷糊著,一邊答應著:“起來了,穿衣服呢!”一邊還在夢周公。這個夏天,我剛從國內回來的時候還發愁的。心裏想著:她們要是起不來,上班給人遲到了可怎麽辦?可是,第一天上班的那天早上,鬧鍾剛響我就聽到了她們起床的動靜,讓我大吃一驚!然後,這已經過了兩個星期了。她們天天早上,鬧鍾一響就起床,自己吃早點,姐姐開車送妹妹去學校,然後自己再去單位。下午妹妹等姐姐下班回家順路接上她一起回家,竟然不讓我們操半點心。對了,每天晚上睡覺前,她們還要準備好第二天帶的午飯,老大還負責給車加油什麽的,簡直太省心了!

 

看到這些變化,我真是太高興了!先不說她們去工作能賺到多少錢,能學到什麽,光是能自己起床這一點,就讓我覺得值!父母叫孩子起床不容易,就讓生活叫她們起床。孩子的獨立和自律,可不就是從這樣的小事開始,一點一點建立起來的麽!所以,我們也像老美一樣,對孩子做童工是舉雙手讚成的!

 

古話說:“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這句話用來鼓勵孩子讀書是可以的,但真的要當作生活的準則我覺得不可行。讀書當然重要,但學以致用才是最根本的。我們培養孩子,不能隻把她們培養成一個個不諳世事的書蟲,更要讓她們學會獨立的生活。你說呢?

 

說到這兒,這期關於我家孩子暑假勤工儉學,和美國打童工的話題就先聊這麽多。你對這個話題有什麽看法?對孩子的教育有什麽心得?寫在評論區,我們一起來討論呀。最後,還是謝謝你真誠的留言、點讚、和分享,生活還在繼續,咱們下個周末再見。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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