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用戶和planojw說醫保,我原說湊幾句的, 沒想一寫刹不住了,就單貼吧。 我對醫保的技術細節不太知道哈, 不過我知道一件事,就是費用高起的主要原因。
醫療費用的高啟不是來自於人人都看病, 而是病人該治到到什麽程度。 上一期新聞周刊的封麵文章是“are you willing to pay $150,000 for 3 month of life?" , 大概這個意思吧。 文章指出現在的癌症藥物基本奇貴,治療一次少則幾千多則近十萬的那種,而平均的療效也就是幾個月而已。 醫療費用做到了這兒開銷的比流水還快。 因為人都希望也許這一次,這個藥能創造奇跡,誰都不會放棄這種機會的,正因為如此,製藥公司基本想開多高價,就能夠是多高價。 類似的還有所謂的孤兒藥,那些治療罕見病的藥物,一般世界上隻要一萬以下的人的病,藥價也是可以天價的。再比如老人已過90歲, 各種病都有, 一年幾次危重病亡,那基本上是一天一萬塊的。
那麽,這個社會裏,這個醫療體係裏,什麽人該治,什麽人不該治? 治到什麽程度?照常理人會說,花這麽大的價錢出這麽少的療效,不值。但如果這個人是自己的孩子或配偶或父母,那又會怎麽說?既然都要治,那錢從哪裏來? 所以保險公司年年漲保費, 每個人都在為那些最後生命的短暫延長而付出代價。新聞周刊說有估算如果照此下去, 用不了幾十年我們的工資已經不夠付保險的premium了。
小病好治省錢。 但若人沒有看病之門, 那當然會扛著,知道抗不住了 去急診,這時候當然有可能已是大病,錢從哪裏來?醫院自然是從有保險的人身上勻, 結果是還是保險公司增加premium, 每個人為沒有保險的人如此付出代價。
這的確是個很麻煩的問題, 因為作為民主社會, 美國從最初移民開始便有了civil contract 的概念, 也是立國之本吧, 就是國家會為每一個公民負責,公民有義務為國家效力。 但是從上麵的例子可以看出來顯然費用控製和照顧每一個人難以兩全。那就該要放棄一些。 誰該放棄?該放棄誰? 從新聞周刊的口氣上看,似乎社會該給生命有個放棄的界限。 但是我知道,這是根本違背基督教道義的,因為基督教相信生命是上帝給於,也隻有上帝拿走,人生沒有去權力停止生命的 (這也是反墮胎甚至反避孕的根由)。
但是我希望每個人都會有個基本的醫療保障,就像國內舊時候的小診所一類的, 看個小病小災的,這樣小病不會釀成大病,小診所更不會有大開支。 不過我感覺這個也會有阻力, 因為醫院不會喜歡,醫生護士花了大價錢學到學位,這種小診所的出現隻會降低收入空間。
所以,我不知道解在那裏。如果單單從簡單的口號上解決問題,美國的醫療大概不會有今天的麻煩。可惜立國理念和宗教信仰是社會的根本,不是輕易可以變的, 想來真正的全民醫保該是最有效的,但也是最不能為各個業界創造利潤的。美國是個重治療的國家,治療是個很大很大的利益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