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加拿大15年多了,除了頭兩年打工,上學外,之後找到了好工作,從此13年多,平均來說我一個人每個月被扣掉的稅是2000略多一點。如果我年底把退休金限額買完的話,交掉的稅款可以退回約5000左右。所以加上省稅一年我一個人要交掉2萬多的稅。
我和老婆有兩個年幼的孩子,都在加拿大出生。本來呢,政府有至少兩筆錢給小孩的,一筆叫做“Child Tax Benefit“, 另一筆叫做”BC Family Bonus“,可能還有其它的,但多年沒有也不知道還有什麽了。 我們除了在加拿大的頭兩年有每月大約250元的福利外,過去10多年,沒有得到政府一分錢的福利。但兩人加起來交的稅每年超過3萬5千。還要自己買完所有退休金的限額,不然還要交更多的稅。
我就納悶了,不是說”Child Tax Benefit" 嗎?我們有“children”,怎麽一分錢的“Benefit”都沒有?不是叫“BC Family Bonus” 嗎?我們是一個完整家庭,怎麽沒有一分錢的“bonus”?
還有,我們每年都買滿所有退休金的限額,這樣下去的話,到退休以後,每年政府不需要付我們一分錢,就算它付任何的錢,我們取自己的錢時交的稅也會比政府給的還多。這個政府太厲害了。是真正的“空手道”。
這讓我想到了澳大利亞,我們15年前在那裏,無論怎樣,每個小孩可以得到每年5000的免稅額,可在加拿大是沒有的,除非你可以證明你花了錢請人看小孩才有。奇怪了,隻要有小孩,無論花錢請人看小孩與否,家庭開支肯定要增加的,但加拿大政府不承認。大約3年前,這個政策總算改了,每個小孩每年有2400的免稅額,還不到澳洲15年前的一半。我們8年多的損失怎麽辦?
再者說了,本來嘛,報完稅後稅務局可能會隨機抽查的,這可以理解。可我們每年隻要報有看小孩的費用,每年都被“抽查”!這是真的。所以我知道了,根本就不是什麽抽查!結果呢,每次被查,至今沒有一次有問題。
去年我在的公司重組,2月份我被解聘了,公司付了我一筆到當年7月的遣散費。我去了澳洲,泰國,中國旅遊,回來後開始自己幹,幹得還不錯(虧得我早幾年就準備好了自己幹)!到今年報稅時,拿到手的錢比以前工作時多了不少,交的稅卻少了不少,時間還花得少了很多。當然要把財務做好。結果呢,久違的“child tax benefit” 又回來了,不多,每月一百多。
搞不懂了,繳稅多的時候呢,沒有福利,現在拿到手的錢多了呢,卻有福利了。隻能說,加拿大的稅務政策是非常愚蠢的也是非常不公平的。分明就是不鼓勵多勞多得。不鼓勵誠實!
看不慣嘛,我去年申請並拿到了全家到澳洲的永久居民身份,隨時都可以走了。
有以上同感的移民,可以聯係我,我們可以向聯邦政府發出“class complaint”。也許會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