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自己潛在的效果對象不是當事人,那就不一樣了。換句話說,如果自己本來就不想讓當事人覺得是善意的玩笑,那不考慮當事人的感受就說得通了。注意,我沒說這樣是對的或者是錯的,我隻說這樣是邏輯自洽。
我覺得對於當事人來說,還是老原則:以接收者的感受作為唯一標準。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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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時會造成誤解,不過時間久了也就知道了
-通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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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6 postreply
13: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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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1. 邏輯自洽;2. 表達出了自己真心想表達的意思。3. 自己預設的接收對象沒有誤會。就是成功的表達了
-苗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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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6 postreply
14: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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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讓當事人覺得是善意”就是已經在考慮感受了。
-zu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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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6 postreply
13: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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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沒表達好,想說的是“不在乎當事人是否覺得是善意”
-苗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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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6 postreply
13: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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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以調侃歸調侃,後果自負。
-偶爾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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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6 postreply
13: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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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調侃的亦舒和紫檀,都沒有不高興。那些後果不是你造成的。不用你負。哈哈
-seattle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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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6 postreply
14: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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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檀是子壇?他還能調侃一個壇子?
-苗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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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2026 postreply
14: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