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樓主的觀點

美國社會大部分人都知道這一點,因此大多數人都同意私了。我一部車被追尾過三次,第一次被一個印度人,同意私了,但有點摳,我已經找了便宜的熟人出了很低的價格,他還要比這個低價少給50.第二次被一年輕白人追尾,我公司隔壁的修車行給了個公道價,那人就寄了我一張支票。第三次我兒子開車上學路上被人追尾,打電話給我,我正好在附件,就過去看看。肇事的看上去也是高中生,因為出了車禍很緊張的樣子。好在車損害不嚴重,反正車也舊了,我和兒子都認為得饒人處且饒人,就沒有向他們要聯係方式。後來兒子告訴我,那人確實是他們高中的學生。

前不久我不小心刮了另外一輛車。是在左轉彎的時候,我覺得狹縫夠我擠過去,但其實少一點點,路的curb把我的車往裏擠過去,我的前側方摩擦到了另外車的後側方,就一點油漆的摩擦而已。她同意私了,我建議她去我公司隔壁的車行估個價。我公司隔壁的車行易主了,給了個天價,三千。我去隔壁問,他說要把車板拆開噴油漆,然後要重新裝回去,因此工程大。我另外找了一家,發照片過去,車行老板說4百。我和車主聯係,她不同意,覺得便宜沒好貨。我想這下完了,碰上壞人了。隔了一陣,她又聯係我,說她老公願意找那家便宜的修。那家車行老板也打電話說他們來過,問題確實很小,400可以搞定。她也同意了,給了我付錢的方式。我打了400給她,完事。

大家都互相體諒一下,得饒人處且饒人,整個社會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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