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楊振寧的遺產分配中,現任妻子翁帆也得到了他的悉心關照。翁帆獲得了清華大學別墅 “歸根居” 的終身居住權 。這座別墅見證了楊振寧和翁帆婚後的許多美好時光,承載著他們的回憶。雖然別墅的產權仍歸學校所有,不可出售或轉讓,但翁帆有權在此安居至老,這為她提供了一個穩定、舒適的居住環境。同時,根據法律規定,在婚姻期間楊振寧的工資、投資收益等共同財產,翁帆依法享有 50% 的權益 。這不僅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也是楊振寧對她多年陪伴和付出的認可與回報。此外,楊振寧還在遺囑中特別注明,允許翁帆再婚,且不影響她的居住權與個人利益 。這一充滿人性關懷的安排,體現了楊振寧對翁帆的尊重和愛護,他希望翁帆在自己離去後,依然能夠擁有幸福的生活。
是這篇,我摘下到關於對翁帆的部分(見內)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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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允許?難道是賣給他了
-into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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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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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違反常理的話,一定是小編故弄玄虛。即使老楊說過有關再婚的話,重點估計也在後半部分: 再婚不影響其居住權和個人利益
-苗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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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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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主要是強調了,即使再婚"不影響她的居住權與個人利益 "。
-他鄉牧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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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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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楊也是高級知識分子,怎麽能說出“允許再婚”這種明顯能被人抓住漏洞詬病的話
-苗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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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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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加工過的,讓人及其反感
-into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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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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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婚姻繼承法的同學,這裏隻是婚後共同收入的50%,沒提另外50%的分配
-他鄉牧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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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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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間楊振寧的工資、投資收益等共同財產,翁帆依法享有 50% 的權益 。這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這部分不是遺產。
-Joy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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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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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屬於翁帆的婚後合法財產。不屬於楊的遺產。子女無權繼承的。
-Joy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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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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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學習了,謝謝律師,另外50%是遺產部分。
-他鄉牧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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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25 postreply
07:54:40